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馈。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和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网上办理。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