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政部 > 内容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7-29 13:48:09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部、公务员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上一篇: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明确部分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成品油税目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