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银监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要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工作,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