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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04 10:39: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抢占新一轮科技和经济发展制高点,依托我省科技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以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为动力,以产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为目标,以推进重大产业示范工程为抓手,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把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培育成为先导产业,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针对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创新驱动、开放发展。要切实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要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方向作为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同时,要对相关领域和产业布局进行总体部署,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推动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加快发展。同时,要着眼提升国民经济长远竞争力,对重要前沿性领域及早部署,积极培育先导产业。

(三)发展目标

——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重大创新发展工程,构建核心产业链,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形成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组织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加快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建设和完善一批自主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园区为载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

——产业聚集效应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西安、宝鸡等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创新驱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逐步显现。到2015年,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成为国内高端人才聚集、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的高地。

二、发展重点

(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航空产业。以国家实施大型飞机项目为带动,以支线飞机为牵引,以通用飞机为突破口,依托西安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地“一基地五园区”,整合航空产业资源,强化上下游产业配套,构建完整产业链,大力推进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研制,航空零部件、装备、机载系统的规模化制造和转包生产,积极培育现代航空服务业,推进中央与地方、军工与民用、国有与民营深度融合,扩大国际合作范围,提升国际合作层次,加速航空产业聚集发展。

——航天产业。围绕国家实施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北斗卫星导航等重大工程,依托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航天运载动力、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航天特种技术等航天主导产业,加大航天特种高技术向民用产业领域转化力度,重点培育民用卫星应用产业以及增雨防雹火箭、特种阀及石化工程、印刷包装设备等航天特种技术民用产业,形成航天主导产业及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全面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高端输配电设备。围绕500KV及以上特(超)高压输变电及智能电网、储能电站等建设,加快技术及设备研发,推进500KV及以上特(超)高压输变电设备集成化,高、中、低压输配电设备系列化、智能化、小型化、低能耗发展,促进智能电网设备、智能配电、智能用电设备及关键部件等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高档数控机床等装备。围绕数控机床“高速、精密、大型”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等高端产品,加快开发柔性制造单元和柔性制造系统。大力发展新型海洋自升式钻井平台,超深井、多功能、大功率陆地和海洋石油钻采设备等。加快发展大型轴流压缩机、高精度冷热连轧成套设备等大型高精度冶金成套设备,大型交流变频电牵引采煤机等综合机械化煤炭采掘设备。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抓住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加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积极推进物联网、高端软件与集成电路、激光、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新型显示等六大产业集群化发展。

——物联网产业。大力发展感知层核心芯片、器件和模块,网络层核心设备和部件,物联网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等,着力构建物联网产业链,加快建设物联网示范园。

——高端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大力发展高端行业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全球软件研发外包、信息服务业以及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等,加快建设软件新城。

——激光产业。大力发展芯片制备、半导体激光器耦合模块、高功率激光器、先进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投影显示等,着力构建激光器及其应用产业链。

——通信产业。加快发展通信系统设备、智能终端与关键零部件、核心元器件与嵌入式软件以及通信增值服务等,加快建设通信产业园。

——半导体照明(LED)产业。大力发展芯片开发、大功率封装、应用产品和设备与材料生产等,着力构建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加快建设半导体照明示范产业园。

——新型显示产业。大力发展液晶玻璃基板、OLED/PLED材料和器件,实现对合机、研磨机、光电检测系统等专用设备的产业化,提升平板显示产业整体实力。

(三)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核能四大产业,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形成陕北风电和光伏发电、关中新能源装备制造、陕南核电三大产业聚集区,使我省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地位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四)新材料产业。抓住国家实施重大工程机遇,依托宝鸡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等五大产业,着力构建钛及钛合金、高性能碳纤维、硅材料、钼及钼合金等四大核心产业链,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的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五)生物产业。充分发挥我省良好的生物资源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生物检测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五大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构建生物医药产业链,在陕南建设医药原材料种植、生产基地,在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研发、制造基地。积极推进农作物良种、畜牧良种和林业新品种的选育,构建生物育种产业链,以杨凌示范区为核心建设生物育种产业基地。

(六)节能环保产业。依托陕西节能环保技术优势,针对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大力开发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依托重点工业区建立环保产业示范园,加快我省节能环保产业高水平、规模化发展。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挥我省在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电池材料等领域的科技资源优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培育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客车和纯电动码头牵引车等,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控制系统、充电系统、充电桩和充电站系统等,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重大创新发展工程

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统筹技术开发、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延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构建一批核心产业链,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制定技术路线图和技术创新指南,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北斗卫星导航芯片、高性能碳纤维材料制备、新型锆合金材料制备、MEMS传感器、智能通信与控制、新型缓释靶向制剂、能量回收透平装置、2.5MW以上新型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组、特(超)高压输变电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专项,加快推进半导体功率器件、集成电路设计、OLED/PLED材料和器件、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抗体药物、卫星应用等领域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三)构建核心产业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链工程,着力构建航空、卫星应用、物联网、激光器及应用、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光伏、风电设备、高性能碳纤维及应用、钛及钛合金、生物医药等核心产业链。

(四)建设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各类园区(基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园区(基地)集聚,建设航空、航天、新材料、软件、通讯、集成电路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

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积极实施知识创新、产业创新、产业支撑以及研究院、产业联盟、创新型城市建设等六大创新工程,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区域创新环境等完整的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科技、教育有机结合,破解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发挥自主创新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知识创新基础工程。面向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需求,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统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形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为产业发展提供原创性技术,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

(二)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依托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应用技术研究,制定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指南和重大产品研制路线图,大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突破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三)产业创新支撑工程。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促进技术成果转移和扩散,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研究院建设工程。创新体制机制,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依托优势企业,结合科研院所改制,采取资产重组、并购等多种形式,建设和完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工程研究院,为产业发展提供系统化、集成化创新成果,支撑产业持续发展。

(五)产业联盟建设工程。立足产业创新需求,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若干产业联盟,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交流与合作,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整合各类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加快产业聚集发展。

(六)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积极推进西安、宝鸡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创新体系,聚集科技、产业、资本、园区等资源,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创新城市主导产业升级,加快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由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形成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成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省级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方针政策;协调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领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组织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统筹协调各领域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整合省级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首台套奖励、以奖代补、补助(引导)资金、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证券机构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银行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中小高技术企业担保体系,组建西安科技银行,完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担保、质押贷款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发展贷款。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加快组建新能源、生物、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落实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的企业,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或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或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制定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领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完善引进方式和配套政策,引进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来陕创办企业,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通过进修、出国培训、参与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等多种途径,加速知识更新,培养一批具有强烈创新精神的拔尖人才;整合省内现有的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教育资源,优化学科设置,扩大培训规模,加强校企合作,为企业输送符合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五)深化国际合作和交流。积极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探索合作新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陕设立研发机构,开展重点领域研发活动。支持省内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设立研发机构以及并购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实力的国外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

(六)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大政府采购新型生物制品、半导体照明、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力度,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加强产业重点区域金融、物流、信息、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审查、评价、认证认可和监管,创建规范的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成果优先在省内进行转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每年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作为创新试点单位,在科研开发、专利授权、成果转化、企业重组、制度创新等方面给以重点扶持,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基础条件。依托具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部资源进入园区,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配套、上下游产业合理布局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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