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清洁生产,切实抓好地膜污染治理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工作。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在全区17个县市组织开展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项目建成运行后可新增地膜回收面积462万亩,新增废旧地膜再生塑料颗粒加工能力10443吨,对推动和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79号)要求,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共同组织各地(州、市)开展了201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争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