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深入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等省(区、市)的合作。在生态保护方面,建立以鄱阳湖、洞庭湖为重点,以长江为纽带,干支流、上下游市县政府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制度,建立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在公共服务方面,鼓励江西高校与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学分互认,加强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互通合作等。
生态保护方面。建设湘赣边生态保护示范区,共同打造湘赣边区域生态经济带,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干支流、上下游市县政府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制度,建立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共建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共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把南岭建设成为省际生态合作典范。加强与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合作,在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相互借鉴合作,共同探索生态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发展路径。探索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利用沿海优势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借助沿海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在我省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联合体。
公共服务方面。加强医保即时结算互通合作。加强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互通合作。建立区域医疗卫生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区域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医学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相互支援,联合防治地方病。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立科技协同创新联盟。联合建立省际区域科技信息网络和技术交易网络,共同推广和转化科技成果。促进沿海发达地区科技成果在江西转化。
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推动省际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建立互联互通的用工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促进劳动力规范有序合理流动。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对接、待遇趋同、结转顺畅,覆盖城乡的省际社会保障网络。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政策一体化,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