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来源:地区经济司子站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商务部、交通部、海关总署以及质检总局制定了《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工作的内容和完成时限。
行动方案部署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的统筹协调,增强协同发展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流通创新探索,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拓展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全程冷链,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消费升级;开展农产品流通国际合作,提高流通国际化水平。
行动方案目标经过3 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统一开放、分工协作、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市场布局更加优化,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流通成本大幅降低,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示范企业,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