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审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嘉善示范点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嘉善切实担负起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使命,着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着力建设城乡统筹先行区,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样板区、着力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着力建设民生幸福新家园,努力建设成为全面小康标杆县和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点,为全国县域科学发展积累更多经验、提供更好示范。
《方案》要求,浙江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嘉善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协调,强化相关专项规划与《方案》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