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通知提出要逐步把佛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同时,在《总体规划》 确定的佛山3797.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发挥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中的带动作用,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的产业和生态安全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化。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成为本次规划的重点。《总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佛山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8.26平方公里以内。佛山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历来是城市发展的脉络所在。通知要求,佛山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通知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佛山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要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绿化工作。
此次《总体规划》还特地关注了人居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在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上,佛山要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在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上,佛山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建设好具有岭南风貌特色和传统水乡风格的风景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