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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2-07 10:30:30
  一、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支持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轨道交通网络结构,原则同意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新增4号线二期、5号线北延伸和5A线等3个项目,规划期为2018~2023年。

  二、原则同意对《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年)》内的4号线一期、6号线支线二期、10号线3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其中4号线一期工程投资调整为88.05亿元;6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地下线路长度调整为8.93公里、投资调整为74.74亿元;10号线工程投资调整为310.98亿元。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统筹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等轨道交通以及综合交通系统的规划,优化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与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便捷性。加强重庆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六、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七、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八、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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