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试点城市邯郸市人民政府获该地区发布《邯郸市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双替代改造目标与补贴政策。《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域范围内涉及16个县(市、区)554632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其中气代煤改造508010户,电代煤改造46622户。具体如下。
邯郸市计划2019年10月底完成“双替代”554632户 最高补贴不超过7400元
(一)实施范围
1.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区域(以下简称“传输通道区域”)。主要包括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肥乡区、成安县、永年区、磁县和临漳县6个区(县)。其中,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磁县(不包括山区)实施全域清零。2.非传输通道区域。主要包括峰峰矿区、邱县、魏县、大名县、曲周县、广平县、鸡泽县、馆陶县、涉县和武安市10个县(市、区)的部分区域。对市域范围内农村地区尚未进行双代工程改造的燃煤用户,且供热无法覆盖或暂时不能覆盖的地区,严格管控劣质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作为取暖底线措施和重要补充,确保群众生活安全和温暖过冬。
邯郸市计划2019年10月底完成“双替代”554632户 最高补贴不超过7400元
(二)目标任务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域范围内涉及16个县(市、区)554632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
1.气代煤改造508010户。其中:永年区55750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1063户,肥乡区45000户,成安县33716户,磁县20000户,临漳县51485户,峰峰矿区4000户,邱县27052户,魏县46500户,大名县76866户,曲周县47930户,广平县21000户,鸡泽县20000户,馆陶县32084户,涉县12930户,武安市12634户。2.电代煤改造46622户。其中:成安县2900户,磁县660户,临漳县5600户,峰峰矿区5000户,邱县70户,魏县12235户,曲周县283户,广平县5000户,鸡泽县5000户,馆陶县3416户,武安市6458户。
(三)双替代补贴政策
电代煤用户:1.设备购置补贴,要求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的标准执行,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2.运行补贴,用户享受峰谷电价政策,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邯郸市计划2019年10月底完成“双替代”554632户 最高补贴不超过7400元
气代煤用户:1.设备购置补助,要求按农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的标准执行,由省级承担1350元,市和县各承担675元;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市、区)承担;村内入户管线投资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2.运行补贴,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采暖期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可见,此次邯郸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加大双代改造力度,加快农村地区采暖能源清洁化进程,促进大气质量改善和新时代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