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测试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封闭的测试场地进行审查测试。通过审查测试的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可在划定的开放区域开展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意见要求,测试主体须为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机动车辆智能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能力的企业、高校等,同时对自动驾驶车辆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等。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意见明确,测试车辆测试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由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因测试车辆全部或部分责任引起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等重大事故,由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暂停测试主体测试资格,测试主体应交回所有临时车牌照,重新申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