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投资[2012]2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办事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厅(室),各中央管理企业 :
按照国务院要求,我们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进行了汇编,现印送你们。
各地方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结合这些实施细则,抓紧出台和完善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踪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间商会协会的作用,更加重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附: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文件汇编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