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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3-29 17:04:39
财建[201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
    为规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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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