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关于“推进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的部署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经商有关部门,我委编制了《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12-202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