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改委 > 内容

关于提高2013年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7-22 09:05:39
发改经贸[2013]1289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分公司: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地做好今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减小灾害影响,切实稳定玉米生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2013年7月3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2013年早籼稻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