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改办环资[2016]1467号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旅游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工作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6月30日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请相关省、自治区同时征求确定为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将意见一并反馈。
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联系人:陈程
电话:(010)68505571 传真:(010)68505594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系人:李海莹
电话:(010)58934756 传真:(010)5893343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