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三五”长江经济带
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6]2588号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上海市、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交委,各相关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快长江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现将《“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 通 运 输 部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