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时期,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7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171%,运输能力紧张状况总体缓解,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栏1 “十一五”时期交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 | |||
指 标 | 单位 | “十五”时期 | “十一五”时期 |
总投资 | 万亿元 | 2.94 | 7.97 |
铁路 | 万亿元 | 0.48 | 2.42 |
公路 | 万亿元 | 1.98 | 4.08 |
水路 | 万亿元 | 0.18 | 0.50 |
民航 | 万亿元 | 0.09 | 0.25 |
管道 | 万亿元 | 0.08 | 0.22 |
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 | 万亿元 | 0.13 | 0.50 |
注:铁路总投资含机车车辆购置和更新改造费。 |
1.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由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的“五纵五横”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进程加快。铁路客运专线、区际干线及西部铁路大规模开工建设;“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八条公路干线建成通车,农村公路通达和通畅水平显著提升;一批专业化煤炭、原油、铁矿石、集装箱码头投入运营;以长江、珠江等水系和京杭运河为主体的内河水运格局基本形成;枢纽和干、支线机场建设有序推进;跨区域油气骨干管网初具规模;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轨道交通初步成网;综合交通枢纽起步建设;国防交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专栏2 “十一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就 | |||
指 标 | 单位 | 2005年 | 2010年 |
综合交通网总里程 | 万公里 | 361 | 432 |
铁路营业里程 | 万公里 | 7.5 | 9.1 |
复线率 | % | 34 | 41 |
电气化率 | % | 27 | 46 |
公路通车里程 | 万公里 | 334.5 | 400.8 |
国家高速公路 | 万公里 | — | 5.8 |
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率 | % | 80.4 | 96.6 |
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 | % | 52.9 | 81.7 |
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 | 万公里 | 0.82 | 1.02 |
管道输油(气)里程 | 万公里 | 4.4 | 7.85 |
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 | 公里 | 430 | 1400 |
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 | 个 | 1113 | 1774 |
民用运输机场数 | 个 | 142 | 175 |
注:①综合交通网总里程不含民航航线、国际海运航线里程。 ②2005年尚没有国家高速公路里程的统计数据。 ③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含长江南京以下港口。 |
2.技术装备实现跨越发展。掌握了高速铁路成套技术,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部分地区实现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超大型油轮、集装箱船舶的建造水平大幅提升;空管新技术推广应用;铁路、公路、机场等建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深水筑港、河口航道治理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3.运输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运输能力显著提高,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选择性不断增加。围绕中心城市的快速交通圈逐步形成,城际运输的时效性和便捷性明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覆盖面逐步扩大;农村运输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交通安全监控措施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性不断提高;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合,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栏3 “十一五”时期全社会完成交通运输量 | ||||
指 标 | 单位 | 2005年 | 2010年 | 年均增长(%) |
客运量 | 亿人 | 185 | 327 | 12.1 |
旅客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17467 | 27894 | 9.8 |
货运量 | 亿吨 | 186 | 324 | 11.7 |
货物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80258 | 141838 | 12.1 |
5.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以合资方式为主的铁路建设投融资模式。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完善运输市场运行机制,改善国有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交通运输部,在建立综合运输管理机构上进行了探索。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交通运输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尚不完善,技术等级、网络覆盖广度与通达深度有待提高,区域间、方式间、方式内等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存量设施系统效率偏低;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尚未完全形成,综合交通枢纽和一体化服务发展滞后;运输装备和整体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差距,自主创新及产业化发展能力不强;运输服务总体水平不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薄弱;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亟需提升;能耗与排放水平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交通运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输市场环境有待优化,政策、法规、标准、人才结构等仍需健全和完善。
(二)发展要求。
从国际看,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格局正经历着深度调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对我国现有的经济结构和庞大的生产能力构成严峻挑战。从国内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水平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将再上新台阶。内、外部形势要求交通运输既要为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支撑,又要为扩大内需提供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余年来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各种运输方式的网络框架基本形成,技术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初步具备了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基础条件。综合判断,“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
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十二五”时期,随着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客货运输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结构将不断升级。煤炭运输维持西煤东运、北煤南运格局,石油、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需求稳步增长,小批量、高价值、多频次货物运输需求快速增长。旅客运输需求将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特征,国际、城际和城市客运需求迅速扩张,对运输的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必须适度超前建设,提高客货运输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推进一体化运输服务,强化并完善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以适应货物优质运输、及时送达和旅客购票方便、出行安全、换乘便捷等需要,逐步发挥交通运输在产业优化布局、人口合理分布、城市空间有序拓展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专栏4 “十二五”时期全社会交通运输量预测 | ||||
指 标 | 单位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长(%) |
客运量 | 亿人 | 327 | 470 | 7.5 |
旅客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27894 | 39500 | 7.2 |
货运量 | 亿吨 | 324 | 455 | 7.0 |
货物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141838 | 201000 | 7.2 |
3.强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十二五”及今后时期,我国的土地、线位、岸线、空域等资源将日益紧缺,石油对外依存度将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增长,能源消费快速增加,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要求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优化运输结构,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改善运输组织,实现节约集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从分散、独立发展转向一体化发展,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十二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安全质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各阶段,着力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高运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合理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格局、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要求相适应,合理布局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运输网络,实现通道畅通、枢纽高效。
——优化结构。因地制宜,发挥各种运输方式优势,强化铁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作用,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内的协调发展。
——适度超前。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和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在满足现阶段客货运输需求的基础上,使基础设施能力适度超前。
——讲求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配置和整合交通运输资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技术经济优势和交通网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物流效率和整体效益。
——绿色发展。从国家战略和基本国情出发,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落实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运输服务中,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绿色发展。
——多元投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改革创新。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完善政府运输监管,按照综合发展的要求,建立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职能的高效的体制机制,依托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掘存量潜能,全面发挥增量效能,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初步形成以“五纵五横”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总里程达490万公里。
——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营业里程达4万公里以上,运输服务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加强煤运通道建设,强化重载货运网,煤炭年运输能力达到30亿吨;建设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开发性铁路;全国铁路运输服务基本覆盖大宗货物集散地和20万以上人口城市。
——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8.3万公里,运输服务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国道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比重达到70%以上;农村公路基本覆盖乡镇和建制村,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2%。
专栏5 “十二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 | |||
指 标 | 单位 | 2010年 | 2015年 |
综合交通网总里程 | 万公里 | 432 | 490 |
铁路营业里程 | 万公里 | 9.1 | 12 |
复线率 | % | 41 | 50 |
电气化率 | % | 46 | 60 |
公路通车里程 | 万公里 | 400.8 | 450 |
国家高速公路 | 万公里 | 5.8 | 8.3 |
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率 | % | 96.6 | 98 |
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 | % | 81.7 | 90 |
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 | 万公里 | 1.02 | 1.3 |
管道输油(气)里程 | 万公里 | 7.85 | 15 |
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 | 公里 | 1400 | 3000 |
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 | 个 | 1774 | 2214 |
民用运输机场数 | 个 | 175 | 230 |
注:①综合交通网总里程不含民航航线、国际海运航线里程。 ②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含长江南京以下港口。 |
——扩大和优化民用航空网络, 80%以上的人口在直线距离100公里内能够享受到航空服务。
——形成跨区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紧密相连的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运输网络。
——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市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实现中心城区5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
——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发展农村邮政,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
建设以连通县城、通达建制村的普通公路为基础,以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为骨干,与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覆盖全国的综合交通网络,发挥运输的整体优势和集约效能。
1.完善区际交通网络。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建设黑河至三亚、北京至上海、满洲里至港澳台、包头至广州、临河至防城港等5条南北向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天津至喀什、青岛至拉萨、连云港至阿拉山口、上海至成都、上海至瑞丽等5条东西向综合运输通道,优化结构、提升能力,形成覆盖全国的区际运输网络。
(1)铁路。
科学推进铁路建设。加快构建大能力运输通道,形成快速客运网,强化重载货运网。
发展高速铁路,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贯通北京至哈尔滨(大连)、北京至上海、上海至深圳、北京至深圳及青岛至太原、徐州至兰州、上海至成都、上海至昆明等“四纵四横”客运专线,建设相关辅助线、延伸线和联络线。强化区际干线,新线建设与既有线改造相结合,扩大快速铁路客运服务覆盖范围。
专栏6 区际交通网络重点工程(铁路) | |
01 | 快速铁路 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京沈客专、北京至呼和浩特、哈尔滨至佳木斯、郑州至重庆、银川至西安、深圳至茂名、长春至白城、杭州至黄山、上海至南通、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青岛至连云港、九景衢、黔张常、怀邵衡、海南西环、拉萨至林芝等快速铁路,实施成都至昆明、兰州至银川、重庆至怀化、哈尔滨至牡丹江、南昌至赣州、广州至梅州至汕头铁路提速扩能,扩大快速列车开行范围。研究建设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川藏铁路。 |
02 | 煤运通道 建设“三西”(山西、蒙西、陕西)地区至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山西中南部至山东沿海港口的煤炭运输通道。加快建设鄂尔多斯盆地、陕西等综合能源基地至湖北、湖南、江西等中部地区的煤炭运输新通道。强化白音华至锦州等蒙东地区煤炭运输通道。实施神朔黄铁路部分路段三、四线扩能工程。加快推进新疆地区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提高外运能力。 |
03 | 其他铁路 建成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建设格尔木至库尔勒、格尔木至敦煌、额济纳至哈密、将军庙至哈密、北屯至准东、白河至东京城等区际干线,实施宝鸡至中卫、干塘至武威、阳平关至安康等铁路扩能改造。 |
(2)公路。
有序推进公路建设。贯通国家高速公路网,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发挥高等级公路快速通达的效益。
专栏7 区际交通网络重点工程(公路) |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G103(北京至塘沽)、G104(北京至福州)、G105(北京至珠海)、G107(北京至深圳)、G108(北京至昆明)、G204(烟台至上海)、G205(山海关至深圳)、G212(兰州至重庆)、G213(兰州至磨憨)、G214(西宁至景洪)、G219(叶城至拉孜)、G317(成都至那曲)、G322(衡阳至友谊关)、G323(瑞金至临沧)、G326(秀山至河口)等15条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他交通拥堵路段的改扩建。 |
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力度,提升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重点改造“五射、六纵、四横”15条国道及其他瓶颈路段;实施县通二级公路工程,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标准公路;加强省际通道和连接重要口岸、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基地等的公路建设。
(3)水路。
专栏8 区际交通网络重点工程(水路) | |
01 | 沿海港口 建设锦州、唐山、黄骅、天津等港口煤炭装船码头工程及华东、华南地区煤炭中转储运基地。建设大连、日照、宁波-舟山、湛江等港口大型原油接卸码头工程,结合石油石化企业扩能与布局、原油管道建设及油品储备需要,配套建设接卸和转运码头。建设唐山、青岛、日照、宁波-舟山等港口大型铁矿石接卸码头工程,结合沿海大型钢铁基地布局和铁路新通道,配套建设铁矿石码头。建设天津、上海、宁波-舟山、广州、深圳等干线港及支线港集装箱码头工程。 |
02 | 内河水运 加快整治上游、中游荆江河段等长江干线及其支流高等级航道,稳步推进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实施京杭运河山东段、苏南段、浙江段等航道升级改造工程。推进红水河龙滩、右江百色等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工程,嘉陵江的利泽、湘江的土谷塘、赣江的永泰、松花江的依兰和悦来及岷江等航电枢纽工程。 |
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港口群规模化、专业化协调发展。推进与区域规划、产业布局相关的新港区开发和老港区迁建。加强港口深水航道、防波堤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1000人以上岛屿客货运交通设施。
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促进物流、信息、金融、保险、代理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
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推进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和京杭运河航道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相应建设其他地区航道。加快内河主要港口规模化港区建设,发展专业、环保港区。
(4)民航。
推进民用航空发展。优化空域资源配置,提升空中交通网络运行能力。加强机场建设,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机场布局。
通过建设平行航线、利用新技术等方式,扩能改造北京至上海、北京至广州、北京至大连、北京至昆明、上海至广州、上海至大连、上海至西安、上海至成都、广州至成都等9条国家骨干航路。加快雷达管制建设,完善以哈尔滨、沈阳、西安、成都、昆明、武汉、长沙、乌鲁木齐等为节点的区域航路航线。以支线机场和通勤机场为支撑,改善通信导航和航空气象服务,扩大支线航线网络。推进机场密集地区终端区建设,增加繁忙机场进离场航线运行容量。加快新一代空管系统建设,提高保障水平。优化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合理布局和建设飞行服务网点。
专栏9 区际交通网络重点工程(民航) |
新建北京新机场,扩建广州、上海(浦东)、深圳、重庆、武汉、南京、长沙、三亚、乌鲁木齐、海口、沈阳、郑州、哈尔滨、天津、南宁、桂林、长春、宁波、兰州、银川、石家庄等机场,研究建设成都、青岛、厦门、大连新机场。新建苏中、三明、抚远、白城、五台山、衡阳、巫山、泸沽湖、毕节、夏河、德令哈、石河子、那曲等支线机场,研究建设甘孜、朔州、塔中、亳州、巴中支线机场。建成一批通用机场。建设民航运行管理中心,成都、西安、乌鲁木齐、沈阳等区域管制中心以及上海、广州等终端管制中心。 |
(5)管道。
合理布局管网设施。统筹油气进口运输通道和国内储备系统建设,加快形成跨区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紧密相连的油气运输通道。
加快西北、东北和西南三大陆路进口原油干线管道以及连接沿海炼化基地与原油接卸码头之间的管道建设。
完善环渤海、长江三角洲、西南、东南沿海向内陆地区和沿江向腹地辐射的成品油输送管道,加强西北、东北成品油外输管道建设,加快区域互联互通。
专栏10 区际交通网络重点工程(管道) |
建设中哈原油二期、独山子至乌鲁木齐、大庆至铁岭、中缅原油管道等陆路原油进口通道及配套干支线工程,建设王家沟至乌鲁木齐复线、兰州至成都、长庆至呼和浩特等原油管道工程。建设天津港至华北石化、仪征至长岭复线等海陆联运原油管道工程。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和四线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二期、中缅天然气管道、东北天然气管网、陕京四线、青藏输气管道、煤制气外输管道等天然气管道重点工程。以已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扩建为主,在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沿海省新增站址。重点建设和完善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主要消费地区域性成品油管网。 |
2.建设城际快速网络。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通勤航空为补充,加快推进城市群(圈、带)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
建设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际交通网络。在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加快高速公路改扩建。在中小城市与城镇之间及城镇分布较为密集的走廊经济带上,视运输需求,加密高等级公路网络、提升省道技术等级或以城市快速路的形式建设相对开放的快捷通道,并注重与区际交通网络的衔接。
专栏11 城际快速网络重点工程 | |
01 | 城际轨道交通 优化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布局和建设,加快建设基本骨架,逐步推进部分路网加密线、外围延长线及内部联络线的建设,基本形成网络,提高轨道交通区域一体化和同城化程度。在山东半岛地区、江淮地区、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关中-天水地区、辽中南地区、重庆经济区和成都经济区,规划建设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周边中小城市为重点、有效发挥辐射作用的骨干线路,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和牡绥地区、长吉图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以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资源与建设新线相结合,实现城际轨道交通快速服务,强化城市间经济联系和功能分工。根据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呼包鄂榆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和天山北坡地区等区域的城镇化发展趋势和要求,适时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 |
02 | 公路 改扩建京哈线山海关至长春段、京港澳线北京至安阳段、京昆线石家庄至太原段、京藏线呼和浩特至包头段、珲乌线长春至吉林段、沪蓉线南京至合肥段等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杭州至宁波高速公路复线、北京大外环、沈阳绕城高速公路、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泉州环城公路、泉州湾跨海通道、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六横梅山、太仓港等疏港高速公路。 |
充分利用区际通道运输能力,服务城际交通。优先考虑利用新建铁路客运专线和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列车,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的效率和效益。城际交通与区际以及城市交通在通道布局、服务范围、运营组织等方面需合理分工、有机衔接。准确把握城际轨道交通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线路、车站应尽量覆盖规划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最大程度拓展吸引范围和辐射半径。
3.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满足市民基本出行和生活需求。逐步建设规模合理、网络通畅、结构优化、有效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科学优化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统筹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以及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智能交通建设,合理引导需求,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承载力,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构建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适用的公共交通系统。根据不同城市规模和特点,制定差别化的轨道交通发展目标,有序推进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市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逐步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市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初步形成轨道交通网络主骨架。市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结合自身条件建设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
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必须坚持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发挥大容量公共交通在引导城市功能布局、土地综合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作用。统筹规划,优化城市道路网结构,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鼓励公共交通用地的综合开发,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分配城市道路资源,落实地面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政策,加快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规范出租车健康、有序、合理发展。完善机动车等停车系统及与公共交通设施的接驳系统。有效引导机动车的合理使用,推进自行车、步行等交通系统建设,方便换乘,倡导绿色出行。
统筹考虑城市内多种轨道交通方式的衔接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资源,结合铁路新线建设和枢纽功能优化调整,统一规划和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大城市发展市郊铁路,以解决中心城区与郊区、卫星城镇、郊区与郊区、城市带及城市圈内大运量城市交通需求问题。加快城市及其综合客运枢纽周边道路的建设,大、中城市可推进绕城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城市货运通道、枢纽场站和物流园区的布局,缓解城市出入口和枢纽周边交通压力。
专栏12 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工程 |
建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系统,建成天津、重庆、成都、沈阳、长春、武汉、西安、南京、杭州、福州、南昌、昆明、大连、青岛、宁波、哈尔滨、苏州、无锡、长沙、郑州、东莞、南宁等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规划建设合肥、贵阳、石家庄、太原、厦门、兰州、济南、乌鲁木齐、佛山、常州、温州等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路。 |
继续实施以通沥青(水泥)路为重点的通达、通畅工程,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乡镇、村的公路网络。加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东中部地区建制村、西部地区80%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施县乡道改造和连通工程,提高农村公路网络水平。
专栏13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交通重点工程 |
重点实施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
开发利用偏远农村地区水运资源,加快推进重要支流和库区的航运开发,延伸航道通达和覆盖范围,加强乡镇渡船渡口设施的更新改造。
5.发展综合交通枢纽。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加强以铁路、公路客运站和机场等为主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完善客运枢纽布局和功能。依托客运枢纽,加强干线铁路、城际轨道、干线公路、机场等与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私人交通、市郊铁路等的有机衔接,强化枢纽和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枢纽与干线协调发展,形成城市内外和不同方式之间便捷、安全、顺畅换乘,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的一体化水平和集散效率。完善邮轮、游艇、陆岛等客运码头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适时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加强以铁路和公路货运场站、主要港口和机场等为主的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完善货运枢纽布局和功能。依托货运枢纽,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能力匹配的铁路、公路等集疏运系统与邮政、城市配送系统,实现货物运输的无缝化衔接。加大铁路在港口货物集散中的比重,减少公路集疏运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推进集装箱中转站建设。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工作,做好与城乡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与协调。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布局的关系,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协调枢纽与通道的发展。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稳定的资金渠道,探索以市场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与运营机制。研究提出相关扶持政策,引导综合交通枢纽健康发展。
专栏14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
重点建设北京、天津、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青岛、济南、上海、南京、连云港、徐州、合肥、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湛江、海口、太原、大同、郑州、武汉、长沙、南昌、重庆、成都、昆明、贵阳、南宁、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拉萨等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
支持香港发展航运业,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建立粤港两地航运更紧密协作关系,支持香港增强港口转口业务,发展与航运关联的业务以及现代物流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统筹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布局,有序发展集装箱码头,支持和鼓励内地香港港航企业加强合作,促进形成以香港为中心,与珠江三角洲港口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大型基础设施合作,研究探索建立新型管理模式,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交通一体化。加快建设港珠澳大桥,实现香港、珠海、澳门三地高速公路连通。建成广深港客运专线并与武广、杭福深客运专线接驳。研究建设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支持香港航空业界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机场间的合作,进一步协调珠江三角洲与港澳空域,完善内地与港澳空管协作机制,提升航空运输能力。
(二)技术装备。
按照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要求,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系统集成创新以及原始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大交通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推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装备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带动相关产业升级和壮大。研究设置能耗和排放限值标准,研究制定装备技术政策,促进技术装备的现代化。
推进先进、适用的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全面实现现代化。提升铁路高速动车组、大功率电力机车、重载货车等先进装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空调客车比例和专用货车比例,推进高速动车组谱系化,以及城际列车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制与应用。通过工程应用带动技术研发,突破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牵引制动、运行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系统掌握高速磁悬浮技术,优化完善中低速磁悬浮技术。
积极发展公路专用运输车辆、大型厢式货车、多轴重载大型车辆和城市配送车辆,推进客货运车辆结构升级和节能化进程,加快老旧车辆更新。
继续发展大型干散货船、大型油轮、集装箱船、滚装船和液化气船,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加速淘汰老旧船舶,提升远洋、沿海和内河运输船舶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船队结构,船队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高港口现代化装备水平。
继续完善和优化我国民用机队结构,积极发展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国产干、支线飞机研制取得突破,推进地空通信、空管自动化系统建设。
加强管道运输关键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研制X100和X120高强度管线钢,实现天然气长输管线大型球阀等关键设备自主制造,掌握系统集成技术和压缩机、电机(汽轮机)、变频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
提高交通运输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协调,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客货运输票务、单证等的联程联网系统建设,推进条码、射频、全球定位系统、行包和邮件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逐步建立高速公路全国监控、公路联网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运营安全与效率。
(三)运输服务。
按照建立综合、高效交通运输服务系统要求,实现运输服务能力与质量的同步提升。加快运输市场建设,完善政府运输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和物流效率,提升运输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加快运输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输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与经营秩序,积极推动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加快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深化运输价格改革,加强运输价格监管,建立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下灵活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完善公路收费政策,稳步推进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运输企业。加快发展运输代理、交通工具维修检测和租赁、物资供应、劳务、运输咨询和信息传播等运输辅助服务,培育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的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及自律机制。
完善政府运输监管。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政策,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政府对运输市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运输市场结构合理化,着力提高运输服务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府对公共运输服务的供给力度。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各种运输方式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出行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支线航空服务和邮政普遍服务的扶持力度,逐步推进基本公共运输服务均等化。
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各种运输服务之间的无缝衔接与合作,提高客货运输服务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鼓励运输企业开展一体化运输服务,加强运输服务中的线路、能力、运营时间、票制、管理的衔接。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快递等先进一体化运输服务方式以及汽车租赁等交通服务业,有效延伸运输服务链。加强高速铁路市场开发与培育,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服务网络,逐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建立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的货运系统。提高普遍服务能力与水平,适应低收入人群和偏远地区运输需求。
依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提升传递速度。加强邮政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邮政,实现普遍服务覆盖城乡。同时,充分发挥邮政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拓展邮政物流、代理代办等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配送等新兴业务,推进航空快件等绿色通道建设。大力发展便捷、高效快递服务。健全保障和监督机制,提高邮政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速度、效率、质量的关系。
强化交通安全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安全为本的方针,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建立政府主导的交通安全长效教育机制,制定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形成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树立交通安全终身教育理念,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构,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成立乡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交通运输设施、装备安全标准和安全认证规范以及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推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审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完善落实安全评估机制。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监管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危险品运输的市场准入和监控,规范危险品及特种货物运输。加快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基本建成重点运营车辆GPS(全球定位系统)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交通动态监控平台。
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加大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投入,攻克控制系统等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提高通信信号及运输调度指挥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铁路安全监控、防灾预警系统;推进公路交通线网灾害防治工程、安保工程建设,实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推进水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引航设备、消防设施、防台风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完善机场空管、安保、消防救援等设施设备,确保民航通航安全。
增强安全科研力量。加大智能交通技术、车辆安全技术、交通执法设备装备、交通应急系统研究以及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强交通事故分析与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事故管理信息系统,从技术上保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安全。
推进安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管理,制定交通运输管理人员准入条件与标准,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规范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装备水平,确保安全监管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演练,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现场应对能力。依托重点骨干运输企业,建立交通安全保障队伍。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国家和地方交通应急保障机制,制定交通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交通运输自身和交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形成跨区域交通应急信息报送和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增强交通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区域预测预警机制,加强迂回通道、直升机起降点等应急设施建设,积极储备可替代运输方式的能力。加快安全救助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救援成功率。
(五)节约环保。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推进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控制交通运输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节约利用资源。在规划、建设、运营、养护等各个环节集约利用土地、线位、岸线、空域等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发展轨道交通、水路等节约型运输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废旧建材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提高用能效率。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节能环保型车船、铁路机车车辆、民用航空器、港站节能环保技术和工艺的应用水平。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鼓励港口使用电力驱动的装卸设施,淘汰高耗能交通设施设备和工艺。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降耗。合理引导运输需求,提高运输组织水平,降低单位运输量的能源消耗。
保护生态环境。增强交通规划阶段环保意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建设全过程实行环境影响动态监测。鼓励应用清洁环保交通技术和装备,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五、政策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新机制,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质量与水平。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资产管理关系,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事权、分清职责,逐步理顺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中的关系。改革空域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空域动态管理、灵活使用机制,推进低空空域开放。深化邮政主业改革,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制度,健全普遍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二)加强法制建设。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形势需要,研究修订铁路法、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加快推动制定航道法、航空法、空域使用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条例、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国防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
(三)推动科技创新。
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提高交通运输设施、装备、管理等技术创新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交通运输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的研发应用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通过系统创新、集成创新,推动新技术的转化应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四)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探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新型投融资模式,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支持西部干线铁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内河航道、中西部支线机场、西部干线机场和农村邮政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向老少边穷地区及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等的债券发行。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管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和邮政普遍服务的稳定资金来源。加强监管,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可能的债务风险。
(五)健全标准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修订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已有标准,制定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悬浮交通、港口吞吐能力、通用机场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标准体系。按照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强装备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快信息化标准建设,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平台及物联网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中的标准。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上的话语权。
(六)完善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对交通建设项目等的指导,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编制、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加强其与《规划》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根据《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把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部分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