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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2-26 10:55:19
       一、发展环境
       (一)主要成就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近十年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建成了覆盖我国大陆的综合地震观测系统,地震监测技术和地震速报时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中长期预测能力稳步提升。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普遍加强,地震应急避险技能不断提升。地震科学技术取得长足进步,对防震减灾的支撑作用得到强化。基本建成了国家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受灾民众24小时内可得到基本救助。完善了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取得了汶川、玉树、芦山、鲁甸等重特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工作的伟大胜利。基本形成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了政府主导、军地联动、专群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显著增强,防震减灾工作呈现新的发展局面,在保障公共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国家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地震安全保障能力面临新要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
       公共安全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建设平安中国。我国地震频度高、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威胁严峻,社会公众对地震安全的要求更加迫切。“十三五”期间,我国西部地区仍然处于7级以上强震的活跃时段,东部地区存在发生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而我国地震观测台网布局和功能仍有欠缺,地震预警能力尚不具备。大部分农村民居、部分城市老旧建筑、“城中村”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应急救援能力尚有不足,上述状况不改变,必将影响平安中国建设进程。经济发展提出新挑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着力打造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部分城市群涉及7级或7级以上强震潜在震源区域,三大战略实施的部分重点区域以及一些支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重点科研设施和装备等面临地震灾害风险,特别是如核电、大型石化基地、高坝大库等所在区域,一旦发生地震危险,其损失和影响不可低估。“十三五”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地震灾害防范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全局。
       社会治理提出新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明确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的新任务。新时期,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防震减灾工作,防震减灾主体更加多元,统筹协调要求更高,迫切需要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防震减灾责任和义务,提高政府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提升社会组织和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形成地震灾害群防共治的局面。
       创新驱动提出新课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发展放在新发展理念首位,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十三五”时期,迫切需要聚焦防震减灾关键技术、重大科技问题和基础科学研究,持续开展技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地震预测预报、防震技术研发应用和地震灾情快速获取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增强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带动支撑能力,更加有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宗旨,坚持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道路,着力提升地震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围绕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是:
       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体系效能显著。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科技创新驱动更加有力,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普遍提高。现代化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乡抗震能力显著提升。地震灾害对国家经济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减轻,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求。
       ——全国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中东部地区震中定位精度优于5千米,提供重点地区分钟级仪器地震烈度速报和秒级地震预警服务,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速报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建成地震监测预报科学实验平台,地震中长期预测水平持续提升,震后趋势判定的时效性和服务能力稳定提高,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基本查明重点地区地震构造及重点城市和城市群活断层分布。地震区划、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活断层探测和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成果广泛服务于空间规划、国土利用和重大工程建设。减隔震、重大工程紧急处置、工程结构健康监测诊断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灾快速评估结果,2小时内提供人员伤亡、房屋破坏初步信息和辅助决策建议,1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抵达灾区实施搜救,3—5天内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体系、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
       ——形成体现我国地域特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地震科技优势领域,在大陆强震机理与预测技术、地震监测预警技术、地震成灾机理与减灾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完善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一支有国际影响的地震科技队伍。防震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有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防震减灾多元责任主体的权责和义务明确清晰,政府主导、多元共治、协调规范、运行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显著提升,防震减灾行政执行、社会动员、资源共享能力大幅提升。
       ——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显著提升,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常态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具备自救互救技能。地震高风险地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地震灾害风险水平有效降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占比明显下降,对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影响明显减轻。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要紧紧围绕三大战略、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强震多发区为重点,针对农村抗震能力薄弱、部分城市和城市群及重大工程地震风险高、海域工作基础差等问题和短板,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三大能力,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公共服务体系和防震减灾文化三大建设,强化地震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信息化三大支撑。
       (一)提升三大能力
       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提升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地震电磁、重力、热红外等卫星空间技术及地面应用,提升空间对地地震观测能力。完善地球物理场观测手段,开展全国综合地球物理场常态化流动复测。建设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井下地震综合观测系统,强化城市群地震监测。建设川滇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建成开放型地震监测和预测研究的野外基地。建设我国近海海域和南海海域地震观测系统。加强火山、水库、大型油气田等地震专用台网和观测仪器研发,以及台网运维体系建设。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研判,推进会商机制改革,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
       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以地震高风险地区为主,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开展城市老旧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和加固改造,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能力。全面实施第五代地震区划图,加强城乡抗震设防监管,推动抗震设防要求城乡一体化管理。完成南北地震带、郯庐地震带、天山地震带等重点区域主要活断层填图和城市活断层探测,开展地震高风险地区防灾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重点地区和海洋地震区划、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推广减隔震、重大工程紧急处置、工程结构健康监测及诊断等新技术。创建一批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县、社区、工程和企业。
       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完善国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和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基础设施和人口密集场所实现地震应急预案全覆盖。开展地震高风险地区的重特大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对策研究,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地震灾情速报平台,发挥测绘、电信等行业应急资源优势,提升地震灾害信息快速获取和研判、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与各方面充分对接的灾情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军地双方在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合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完善救援队和地震现场应急队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常态化演练培训。鼓励开展搜索、营救等应急救援装备研发,推进地震应急救援产业发展。
       (二)推进三大建设
       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地震应急救援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震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预警相关法律制度,加快地震标准体系、工程建设抗震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制定防震减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防震减灾职责。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众等依法有序参与防震减灾的政策措施和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强化基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网络和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提供活断层分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预测、灾害情景构建等地震风险与应急准备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预警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速报、地震灾情速报、震动图、地震背景等应急信息服务。提供地震、重力、地磁、空间电磁等地球物理专业观测数据服务。提供减隔震、结构损伤探测、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等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发挥公共媒介作用,完善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共服务受众面。
       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地震行业精神,丰富防震减灾文化内涵。发挥防震减灾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对具有典型性和较高社会教育价值的地震遗迹遗址、活断层、地震观测文物的保护。创作和推广一批优质的防震减灾科教作品,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进入国民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利用主流媒体强化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宣传,利用新媒体、科普基地传播防震减灾知识,通过“互联网+”加强公众防震减灾行为引导和技能训练。因地制宜,适当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对地震知识的科普。在1000个城市开展“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
       (三)强化三大支撑
       强化科技支撑。发挥科技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协调机制作用,抓紧实施《科技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工作方案》。加强地震基础理论前沿探索,深化基于活动块体及其边界断层的地震发生及成灾机理研究,开展基于动力过程的地震预测探索,开展地震监测新技术实验研究与应用示范。研发重大工程的地震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基于震源过程的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区划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抗灾设防准则与防灾关键技术,研发大城市及城市群震害情景模拟、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动态评估等关键技术。建设开放合作、资源共享、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地震科学创新体系。完善地震科研基础设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行业重点实验室、地震传感器中试和检测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实施,加强防震减灾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防震减灾事务,扩大国家防震减灾国际影响。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加强地震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建设多个国家和行业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及创新基地,引进和培养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术带头人和一大批青年科技骨干。加强各相关部门、行业的合作,强化灾害管理、科技服务、社会宣传等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地震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十三五”末,地震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达到75%,全员培训率达90%以上。分级分类实施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培训。构建有利于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激发创造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相关学科(专业)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网络教育平台建设。
       强化信息化支撑。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应用。依托国家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资源,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集成,提高政府部门抗震救灾应急决策能力。升级改造防震减灾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全国统一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处理和信息服务云平台,形成国家地震数据中心、备份中心和专业数据中心一体化的业务系统,实现防震减灾信息互联互通。完善防震减灾社会服务平台,实现常态化、便捷化公共服务。

       四、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实施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网络系统,实现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功能,提供全国分钟级仪器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地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地震观测台站、台网资源,新建和改造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台站,建设通信网络、数据处理、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技术支撑四大系统。通过地震预警骨干台网建设,在南北地震带、华北、新疆西北部、东南沿海四个重点地震预警区内形成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通过地震烈度速报骨干台网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烈度速报能力。及时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等提供地震烈度速报等紧急地震信息服务。
       地震、教育、气象、铁路、核电、石化、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和行业结合的专用地震预警系统,推进核电、高铁、油气管线和大型石化企业、高坝大库、调水设施等重大工程的地震紧急预警及处置系统建设,完善相关设施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支持各级地方政府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本地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进一步提升本地地震烈度速报速度与预警能力。
       (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通过新建、改造和加固等多种方式,采用抗震实用技术,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力争用10—15年时间,扭转农村不设防的状况。
       “十三五”期间,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Ⅷ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所在地为主,重点对1800多万户农居进行抗震加固或新建,提高农居抗震防灾能力。在中西部地区,适度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在东部地区,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在建房补助、税收、贷款等方面落实扶持政策,发挥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居工程技术服务网络,针对各地农村民房和建筑材料的特点,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风俗习惯,编制建造图集,广泛开展工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农居抗震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建材的研发应用,为农居建设选址、设计、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建立城乡一体化抗震设防管理制度,把农村民居建设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项目
       以综合地震观测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设施、防震减灾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强化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1、综合地震观测系统升级扩建
       建设电磁、重力、合成孔径雷达干涉等卫星地震观测技术应用系统,研究北斗卫星地震观测技术,拓展空地一体化地震监测手段。升级改造地磁、地下流体、空间对地观测、重力、水准、地倾斜、地应力等地球物理场观测系统,加密重要活动地块边界和关键构造部位的电磁、流体、形变等固定观测台网,使全国观测手段密度平均达到每万平方公里3个,提高地震前兆信息获取能力。在京津冀、珠三角及长江经济带重要城市群建设基于抗干扰能力强、分辨率高、连续稳定的新型传感器网络深井综合观测系统,开展断层与地震活动的综合监控。在川滇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建测震、形变、电磁、流体等观测系统、地震观测实验基地和实验场中心,开展地震观测新技术新方法实验。在我国近海海域和南海海域建设地震监测台网,提升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在“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建设测震、强震动及空间对地观测等地震监测台站和区域数据中心,提升我国周边区域地震监测能力。
       2、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功能,扩充训练设施。针对地域特点,建设高海拔、高寒、高温地区地震救援专业训练场地。推进重庆、兰州、平顶山等8个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功能提升,完善训练设施,增配救援直升机等远程投送装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能满足多支地震应急和救援队伍开展工作的分布式专业装备物资库,配备专业装备器材,建成国家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装备物资储备系统。
       3、防震减灾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地震速报备份中心为核心,覆盖到县级行政单位、地震台站、观测点的行业专用通信系统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功能。在整合现有国家中心、分中心、区域中心的基础上,以北京、西安和部分区域中心为核心节点,建立防震减灾大数据云中心。建立涵盖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以及政务、新闻宣传等的地震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满足震情发布与预警、地震灾情获取与预判、灾损调查与评估、应急救援指挥与决策的防震减灾服务系统,为社会公众和行业部门提供统一权威、高效快捷的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完善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发挥在防震减灾中动员指挥、协调救援、信息服务、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国家级防震减灾网络科普教育平台和防震减灾数字科普馆。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素质与防震避险能力。建立国家地震信息中心,形成地震文献、数据、成果的存储、管理、服务能力。
       (四)防震减灾基础探查与科技创新项目
       以活动断层探测、综合地球物理场观测、地震科学台阵观测、重点区域基础探测为重点,强化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围绕地震科技核心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研究,强化地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1、基础调查探测
       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对南北地震带北段、新疆天山地区、东北地震区、东南沿海地区等50余条主要活断层进行1:5万填图和关键构造部位深部地球物理探测,编制中国大陆1:100万活断层分布图,判定具备发生6.5级以上地震背景的发震断层、震级上限、发震概率及其地震危害性。以京津冀和珠江三角洲两大城市群为工作区,协同开展20个地级城市的活断层探测,研究断裂活动行为特征,评价其发震能力,识别大震危险源。开展综合地球物理场观测。完成5000点次相对重力测量、100点次绝对重力测量、1500点次三分量地磁测量、1000点次地磁总场强观测,获取中国大陆及重点构造边界带的重力场变化图像和中国大陆基本地磁场图。开展地壳应力观测,获取中国大陆地壳应力背景场图像。开展重要构造活动区流动地球化学组分测定,获取地球化学背景场信息及活断层地球化学时空分布特征。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开展地壳垂直和水平运动观测,完成12000公里水准测量、2000点次流动空间对地观测,获取重点构造边界带地壳运动速度场图像。开展重点强震危险区(段)综合地球物理场加密观测。提高地球物理场动态变化观测能力,获取可能的地震中、短期前兆信息。
       开展地震科学台阵观测。在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布设约1500个站点组成的流动台阵,进行滚动观测,获取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高分辨的壳幔速度结构、密度结构、电性结构、介质各向异性分布等,研究壳幔结构和地震活动关系,深化对区域地震发生构造背景的认识。
       开展重点区域基础探测。在川滇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进行地震地质调查和地球物理探测,建立实验场区地震构造运动与动力学模型。开展两岸三地地震科技合作,在珠江口、福建及台湾海峡开展深部构造陆海联合探测,分析活动构造分布、地壳结构特征及其与地震活动的关系。启动南海海域地下结构探测工作,提高对海洋地震发生构造背景的认识。
       2、地震科技创新
       地震发生及成灾机理研究。以鄂尔多斯周边、华北和川滇为重点地区,开展基于块体及其边界断层活动的地震孕育发生过程及其成灾机理研究。开展多学科、多手段深部地球物理探测,研究地球深部动力学过程,研究基于深部行为和多尺度物理模式的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研究基于震源过程、地下精细结构和复杂场地的地震动传播特性、大型新型工程及高坝大库整体动力作用效应和成灾机理。
       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天空地一体化立体地震监测和地表形变监测技术,研究断裂失稳过程及破裂成灾机理与成灾模式,研发基于大数据的地震统计预测新方法、基于精细动力学模型和震源模型的地震物理预测方法,研发地震预警和重大工程应急处置关键技术、地震应急救援技术、面向公众的减灾技术服务系统。
       地震危险性和灾害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基于震源结构及过程的地震危险性分析方法和地震区划技术,基于物联网的工程结构破坏监测传感器及组网技术,高性能抗震结构体系和减隔振及主动控制技术,城市重大工程与基础设施地震风险监测评估、防灾综合模拟分析技术。在京津冀、珠三角等城市群开展大震巨灾情景构建和地震风险动态监测评估系统应用示范。
       地震灾害应急备灾与处置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地震应急备灾能力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研发地震重点区域损失预估技术。研发区域建筑物易损性修正技术,研发地震灾情信息快速获取和极重灾区快速研判技术,研发次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分析模型,研发生命线工程功能失效快速分析技术,研发地震现场烈度快速评定技术。在川滇、新疆开展大震应急备灾与处置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
       地震监测探测技术装备研发与集成。研制深井地震与地球物理综合观测系统,研制高精度地下水化学连续监测仪器、自动化地磁绝对观测仪等,研究基于光纤传感的多参量综合观测系统、绝对应力测量仪等原理样机。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安排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要高度重视和统筹考虑防震减灾要求,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规划任务和项目落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建设、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协调作用,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加强部门与地方的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共同做好抗震减灾工作。
       (二)深化体制改革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战略高度,谋划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完善政府主导、军地联动、专群结合、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健全防震减灾联合指挥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市场在防震减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理顺国家、省和市县防震减灾的职责和事权,充分发挥市县地震工作部门的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防震减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三)完善保障机制
       优化防震减灾财政资金投入,健全资源统筹、投入持续、绩效为先的预算、投资管理机制,保障国家防震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与运维,支持市县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防震减灾的投入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减灾聚集,推动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四)强化跟踪检查
       中国地震局牵头,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地震局、民政部、公安部等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度地震应急检查督查,督促地方防震减灾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的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各级政府地震应急等行政检查和部门联合专项检查的作用,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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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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