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现状
(一)建设成效显著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印发实施了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等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34.3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9.9%,有效夯实了农业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
1.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迈入新阶段。在农业科技政策、投资的带动下,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水平持续改善,仪器设备更新换代,科研设施系统配套,覆盖领域不断拓展。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正在兴起,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重大科学工程、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已建成运行,国家畜禽改良研究中心、热带农业科技中心正有序建设,结束了我国在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创新、农业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等领域没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历史;“南锋号”调查船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我国在南海首次发现资源量超过7000万吨的中层鱼资源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批重点实验室装备得到改善,中央首次通过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强化以“学科群”为核心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已支持“学科群”的18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和107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基本覆盖主要农业学科,解决了有关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的需求;中央级农业科研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逐步趋于精密化、大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技术性能不断提高,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实验室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实验室的分析仪器、测试测量仪器已经接近国际同类机构的先进水平。一批试验基地(站)陆续建成,围绕精准科学试验、高效数据处理、长期定位监测等科研工作,结合“学科群”建设,为111个农业科学观测站配套了田间工程、农业设施、物联网设备;28个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部分试验基地实现了精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促进了生物育种、健康养殖、病虫智能识别监测等高新技术的转化应用,支撑实验室探索农业科学规律,为提升整体农业科研实力、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一批配套设施保障作用显著。针对中央级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薄弱环节,建设了11个科研用房、2个基础设施和2个公共配套建设项目,有关专业所科研用房基本满足需求,部分院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设施高效利用,有效支撑了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一批人才高地逐渐形成,“十二五”以来,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有效吸引和培养了大批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十二五”期间,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人才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占农业领域该项人才指标总数的79%。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凝聚了农业领域82%的国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累计培养博士及博士后3913人,为我国基因组学、动物疫苗等领域的科研水平迈入国际先进行列提供了智力保障。
2.有效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布局的优化,基本形成全方位、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格局。围绕农业重大科技问题,在明确不同建设任务功能定位、区域布局、分工协作机制的基础上,部署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等三大建设任务,大幅提升了农业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设施装备水平。围绕区域农业产业科技需求,在整合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研究方向和科研任务分工,支持全国不同地方、不同单位的农业科研机构开展条件能力建设,有效增强了科研服务农业产业的能力。围绕30个“学科群”布局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实现从“一个一个建”到“一群一群建”的重大转变,农业环境、农产品加工等一批薄弱学科得以加强,基本形成产业链与创新链相融合、共性技术创新和育种创新纵横交错的农业科技创新网络,形成了覆盖农业主产区、囊括优势农产品产业、涵盖主要农业学科领域和优势单位的新型创新体系。
3.初步探索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运管机制,为协同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投入机制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部中央级科研单位修缮购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部事业单位重大设施系统运行费,以及部门和地方的各类创新项目等专项资金,共同投入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初步探索了以中央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建设机制上,突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领域与优势学科的同时,强调学科设计和顶层谋划,按照科研技术路线确定建设内容,优先支持科研实力强、管理制度健全、运转协作高效和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建设单位,逐步形成“预研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良好格局。在运行机制上,通过强化绩效考核和跟踪管理,建立起目标明确的绩效反馈机制,初步确立了评价结果与科研经费、建设投资、运行资金有机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各“学科群”物联网数据中心和科研成果展示平台的建设,不断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效地推动了“学科群”研究方法、技术、数据、信息等资源共享,初步建立了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共建共享、分工合作、协同创新机制,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总体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仪器设备不断改善,科研设施持续配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一批农业基础性前沿成果的取得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我国水稻、小麦、家蚕、鲤和鲆鲽类等全基因组序列测定、水稻功能基因组学等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超级稻、转植酸酶玉米、禽流感疫苗等重大技术开发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近几年超过80%的农业科技成果都产生于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体系,先后研发培育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1610件,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1785项,获得国家级奖励84项,发表论文45327篇,申请和获得专利11025项。实践证明,条件建设作为集聚人才和科研创新的载体,已成为有力促进农业科技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的重要突破口。
(二)发展机遇难得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产业变革正孕育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我国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历史性交汇。立足现代农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引导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开放共享。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提出,在我国发展新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这些都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十三五”以来,虽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但改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布局、夯实农业科技创新基础、开展农业科技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依然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要目标。2016年7月,财政部印发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科技基础性工作列为使用方向,为开展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社会共识日益增强。随着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发挥,我国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从中央层面到社会各界对改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都形成了广泛认同。当前,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应对农业发展面临的“天花板”和“地板”双重挤压,通过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动力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四是技术支撑更为强劲。当今,全球科技创新正进入集聚爆发期,学科多点突破、交叉融合趋势日益明显,科研设施设备与科学技术呈现交替创新状态,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的重大突破为科研设备更新和农业科研设施设备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可能,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带来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
(三)挑战依然严峻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拓展农业科技创新空间,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是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战略必争领域的支撑能力不足。农业战略性高新技术蓬勃发展,世界各国农业科技竞争加剧,为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制高点,主要发达国家都在调整完善科技创新战略和政策。近三年,英国、美国、德国、韩国和日本先后发布了科学与创新战略、美国国家创新战略、第三部高技术战略、第一次政府研发(R&D)中长期投资战略、第五个科学技术基本计划,面向未来对科技发展进行长远规划,提出支持国家创新的一揽子新政策;美德等国家围绕国家使命,依靠跨学科、大协作和高强度支持,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体现我国国家战略需求相关高新技术的研究条件装备不足、研发基础设施较弱,严重制约我国农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难以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长期保持我国已有领跑优势,亟须建设多学科支撑、高新技术集成的大型科研设施(装置)、公共实验设施。
二是面向国家农业战略重大需求,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撑能力不足。当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6%,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粮食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科技潜力亟须挖掘、核心技术亟须突破、科技支撑条件亟待更新。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资源配置重点向以粮油作物为主的高产品种培育、高产栽培技术倾斜,但同时化肥农药过量施用、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在农业污染防控、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耕地质量与土壤改良、动物疫病防控等核心关键领域进行顶层设计,超前部署、系统建设一批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重点实验室,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是面向现代农业主战场,系统解决区域性、综合性难题的支撑能力不足。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持续观测60年以上的长期定位实验站有30多个、超过百年的长期定位观测试验站有7个,最为典型的是1843年建立的英国洛桑试验站,对世界化肥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科学施肥制度的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革命性的推动作用。而我国直到20世纪中期才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在祁阳、德州、商丘、寿阳等地建设了少量科学实验站,2000年以来,农业部又先后建立了多个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和“学科群”农业科学观测试验站。但总体看,我国对具有生产“实景”的科研场地建设重视不够,建设数量不足,建设水平相比发达国家落后。定点观测、数据采集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薄弱,已经成为农业科研条件建设的明显短板;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缺乏,难以为系统解决区域性农业综合技术难题提供有效支撑。亟须结合学科、区域、产业开展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功能任务明确、定位层次清晰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和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实现农业生产相关要素变化基本数据长期不间断追踪、系统观测。
二、建设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共性及关键科学问题,以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农业重大科学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科学观测实验站、科学试验基地建设为主要任务,通过统一规划、系统布局、梯次推进,着力改善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单位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打造一批现代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开放共享、协同创新,为助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我国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着眼长远,聚焦重点。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前沿,把握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的前瞻性,按照科研设施设备更新规律,加强前瞻谋划与整体设计,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条件建设,兼顾攻坚争先。
2.需求导向,精准布局。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的新需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布局,不断增强投资建设服务产业的针对性、时代性,为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基础保障。
3.填平补齐,补短接长。找准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的薄弱环节、优势领域,按照建两头、带中间的思路,集中资源、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补齐短板,扶优扶强,整体改善科技创新设施装备水平。
4.严格选项,开放共享。坚持条件建设与后期运行有效对接,把具备稳定运行经费、人员等要素作为条件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把开放共享作为基本承诺,确保建成后即可投入使用,发挥设施设备应有作用。坚决杜绝仪器设备闲置浪费。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依靠跨学科、大协作和协同创新的农业科研设施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协作紧密、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部分优势领域和优势学科的设施条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提供有效的科技创新条件支撑。
2.具体目标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现代种业、资源环境、灾害防控、质量安全等领域的一批重大公共实验设施平台基本建成,部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参与世界前沿的农业科技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12个学科领域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区域性/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基本建成,实验装备先进配套,资源高效共享利用,形成一批引领学科发展的骨干实验室,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得到强化。在典型农业生态区、特色产业优势区,建成一批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试验基地,形成数据采集、保存、整理、分析、验证的有效运行机制,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系统布局的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网络。
三、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重大农业科学工程为“塔尖”、重点学科实验室为“中坚”、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和科学试验基地为“塔基”的“金字塔”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体系框架,并以此统领各项建设任务。
(一)重大农业科学工程
1.功能定位
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目标,主要承担孕育颠覆性农业科学技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的使命。在农业科学研究的基础前沿、高新技术领域,加速建设一批体现国家意志、自主创新占主导性作用、对解决重大农业科技问题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重大农业科学工程(专用装置),力争形成预研一个、研制一个、建设一个、应用一个的重大农业专用装置推进格局,其中部分领域的科研条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助力我国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占据先机,抢占全球农业科技发展新的制高点。
2.建设布局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作物基因型表型鉴定、农业重大气象灾害模拟舱、现代农业智能装备、热带作物种质资源精准评价、海洋渔业船舶与装备、深蓝渔业等大型科研设施(装置)建设,为参与世界农业最前沿的科技争夺助力。开展耕地保育与新型肥料创制、高等级实验动物创制、天然橡胶、热带农业有害生物、热带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南海渔业科技创新、远洋渔业、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实验设施建设,为有关领域继续保持并跑、领跑优势提供支撑。
3.建设内容与标准
——建设内容。在已有建设条件基础上,统筹考虑科研用房、重大装置、仪器设备、试验基地和基础保障等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设多学科支撑、众多高新技术集成的重大设施。严禁楼堂馆所类建设内容,不得新建、改扩建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建设标准。中央投资不低于1亿元。具体建设标准依据科研技术路线、参考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测算。
4.选项条件
(1)建设单位在相关领域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科技奖励成果1项以上)和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拥有1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团队(或10个以上部级创新团队)和2个以上国家级人才(或5个以上部级人才),已承担该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建设单位管理能力较强,具备完善的科技人才引进、管理、交流的规章制度,科研和运行经费充足、稳定,每年科研项目总经费5000万元以上。
(3)建设单位应提供已有仪器设备使用、开放共享情况,并制定项目建成后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方案。
(4)项目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应办理完成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出具土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节能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审批意见。
(二)重点学科实验室
1.功能定位
聚焦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瓶颈,主要承担应用基础研究任务。作为农业学科发展的龙头,与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学试验基地互联互通,在全国性、区域性农业科技资源优化整合中发挥中枢作用,为协同攻关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基础支撑。
2.建设布局
依据“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农业行业的科研新需求,依托省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建设165个重点学科实验室。突出农产品加工、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资源循环利用、农业功能拓展、草牧业创新、农业遥感、远洋与极地渔业创新、特种经济动植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等领域,通过完善提升一批学科实验室的设备水平,研发一批中小农业专用装置,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备先进、运行高效、数据共享的重点学科实验室体系。
3.建设内容和标准
——建设内容。坚持良好实验室操作(GLP)的安全、实用、绿色、高效、协调等设计理念,按照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需求,支持购置与科研任务矩阵分工的研究方向、工艺技术路线、良好标准操作流程紧密相关的仪器设备。
对于中央级单位承担的重点学科实验室,根据现有基础和实验需要,建设资金可用于与申报建设内容密切相关的实验室用气、用水、用电和通风装置等配套设施的改造。
——建设标准。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单体项目平均投资规模分别按1800万元、1500万元估算。其中,综合性重点实验室购置单台(套)200万元以上设备不低于总投资的70%,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购置单台(套)40万元以上设备不低于总投资的70%。不支持购买单台(套)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鼓励自主研究或集成创制专用装置,投资规模可根据有关工艺技术路线需要适当扩大,但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4.选项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应列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名单,适当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以及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实验室建设需求。
(2)优先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农业科研单位,以及运转经费充足,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或“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等入选者的单位。
(3)实验室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学术交流等运行机制良好。
(4)项目建设单位科研用房相对集中,现有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用房面积分别不低于3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新购置仪器设备放置的实验室用气、用水、用电和通风装置等配套设施满足基本使用条件(中央级单位承担项目除外)。
(5)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设备,强化本单位内查重评议工作,确需建设和购置的提供详细论证方案,包括已有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农业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方案。
(6)承担数据储存、分析任务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规范的数据管理方案、制度,组建由计量、行业、管理、信息等专家构成的分析师队伍,并定期制定年度分析目标、计划。
(7)对于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单位,统筹考虑,整合申报。
(三)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1.功能定位
聚焦农业科研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主要承担农业生产相关要素变化的观测和分析任务,为重点学科实验室提供长期性、系统性、原始性、连续性的农业科学基础数据,形成农业科研基础数据采集、保存、整理、分析、利用的完整链条,支撑农业重点学科快速发展。
2.建设布局
根据我国综合农业区划、科研用地分布和农业长期性基础性科学研究工作任务需要,围绕“学科群”命名的农业科学观测站开展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任务,重点建设138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结构层次合理、点线面结合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网络。详见附件1和表2。
3.建设内容和标准
——建设内容。按照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长期持续稳定运行的要求,支持建设与其承担工作任务紧密相关的田间长期定位试验小(微)区、气象观测站等设施,重点配置观测分析设备、物联网设备及农机具。具体分为五个类型。
(1)种植业类。建设温室、网室、围栏、晒场、田间防网、沟渠等田间设施;购置与种植业密切相关的农业自然灾害、土壤、植物、病虫害等观测设备;田间生理生态测定设备;土壤及植物养分检测设备;植物灭活处理设备;小型试验用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农机具。
(2)畜牧业类。建设实验动物饲养设施;购置与养殖业密切相关的气象、水体、环境等观测设备;动物病原检测鉴定设备;动物形态和生理数据监测采集设备;饲料营养检测设备;污染物检测设备;灭菌消毒设备;防疫设施设备;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其中饲料评价方向的科学实验站,建设标准化动物试验场,实验舍内小气候人工控制,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评价指南》需求,配备标准化环控设备,实验专用饲料生产设备,精准饲喂设备,样品采集与保藏设备,生长性能监测,屠宰与胴体性能测定、代谢试验等现场实验设备。
(3)渔业类。建设水生动物养殖设施;购置与渔业密切相关的气象、水体、环境等观测设备;饲料营养、污染物检测设备;灭菌消毒设备;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4)资源环境类。建设温室、网室、围栏、晒场等田间设施;购置与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气象、土壤、植物观测设备;畜禽粪便、污水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检测设备;农作物生理生态及土壤、植物养分检测设备;小型试验用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农机具。
(5)现代农业装备和新技术类。购置气象、土壤、植物等观测设备,农业装备测试评价设备;小型试验用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农机具;农田、设施园艺、设施养殖信息观测和处理设备;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评价设备。
——建设标准。单体项目平均投资规模按600万元估算。同一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承担2个或以上科学观测任务的平均投资规模按照1000万元估算。中央投资重点支持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及农机具,不得用于新建或改造科研用房,以及农机具库、挂藏室、库房等辅助用房。
4.选项条件
(1)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应列入农业部以“学科群”布局且已命名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2)承担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法人单位管理制度规范,每个站至少设置1个专职技术岗位,开展基础数据的观测、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年运行费达30万元以上,能够维持正常运转。
(3)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应在项目单位自有用地上建设,办理完成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出具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审批意见。具有科学观测功能的种植业基地原则上应远离大中城市,不支持选址在院所本部的项目。
(4)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应具备基本的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设备,强化本单位内查重评议工作,确需建设和购置的提供详细论证方案,包括已有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农业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方案。
(5)同一建设地点布局2个或以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时,应先做好基地总体规划,明确各实验站的平面布局和功能分区,统筹考虑,整合申报。
(6)对于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承担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如同一建设地点布局了试验基地,有关科学观测的建设内容统筹纳入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不宜单独申请项目。
(四)农业科学试验基地
1.功能定位
聚焦区域性农业发展关键性科技问题,主要承担科技成果的熟化、组装、集成、配套研究任务,为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科学试验提供场所和服务,是农业科研成果迈向产业化、应用于实际生产的重要环节。
2.建设布局
按照我国综合农业区划,综合考虑科研单位区域分布、土地资源和建设基础,在省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布局30个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和131个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形成覆盖全国、重点突出、功能明确的全国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网络。
(1)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在《全国农业综合区划》中10个一级农业区和39个二级农业区,重点考虑典型生态区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兼顾新业态发展需要,规划建设30个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
(2)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以主要农作物、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农业环境、农业机械、农业工程等专业领域为重点,建设131个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
3.建设内容和标准
——建设内容。按照农业科研对试验基地的要求,结合科学试验基地建设条件的差异性和相似性将试验基地类型分为7类。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内容从以下模块中组合,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选取相应专业建设内容。
(1)种植业类。主要包括三方面建设内容:一是完善小型池塘、机井、田间道路、灌排设施、路桥涵闸、围栏、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二是建设温室、网室、晒场等农业试验设施,完善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采暖、安防、物联网、绿化等场区基础设施,其中温网室根据研究的工艺路线、功能、使用要求和建设指标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三是购置生理生态测定、土壤养分及水分监测、土壤及植物养分检测、植物灭活处理等常规实验分析仪器设备,耕、种、收等农机具,以及物联网和安防设备。温网室及田间工程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建设。
(2)畜牧业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建设内容:一是畜禽舍、畜禽运动场、青贮窖、干草棚等养殖试验及配套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完善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采暖、安防、物联网、绿化等场区基础设施,其中畜禽舍建设规模根据研究工作路线、饲养工艺要求等进行测算;二是购置包括气象、环境、动物病原、饲料营养等检测设备,污染物监测、防疫设施、农业废弃物处理、物联网等设备,以及畜禽试验中必备的养殖、加工等机械类设备。养殖基地场区工程参照畜牧养殖行业建设标准建设。
(3)渔业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建设内容:一是试验温室和大棚、试验池塘、供排水渠(管)、池塘道路、路桥涵闸、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等室外试验及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照明、安防、绿化等场区基础设施,其中试验温室和大棚、试验池塘的建设规模根据研究工作路线和养殖工艺要求等进行测算;二是购置气象、水体、饲料营养等检测设备,污染物监测、灭菌消毒、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环境设备和智能化投喂、水质在线监控、物联网等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系统。渔业试验基地建设内容参照水产养殖行业建设标准建设。
(4)资源环境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建设内容:一是建设温室、网室、围栏、晒场等田间设施工程;二是购置与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气象、土壤、植物观测设备,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检测设备,农作物生理生态及土壤、植物养分检测设备,小型试验用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农机具。
(5)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类。主要包括三方面建设内容:一是新建或改造前(预)处理、精深加工、干燥(烘干)、保鲜和包装等加工试验生产线,及自动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二是按加工工艺及功能模块要求设计、集成和创新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展自主研发设备性能测试与改进、选型设备适应与改进、进口设备吸收转化、中试工艺完善与优化、工艺路线自动控制系统改进,以及生产环节的节能减排、节本降耗、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的设备;三是建设必要的气源(天然气、压缩空气等)、高压蒸汽、水(纯净水、冰水、热水)、动力电、通风及制冷装置、噪声处理、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废气处理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购置相应设备。
(6)农业全程机械化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建设内容:一是购置用于研制农机装备的关键设备,完善作业机械所需的全程化标准化装置和机器系统,配置测试、监测、野外观测仪器设备等;二是完善基地必要的给排水、供配电、供气、安防、道路、围墙、绿化等辅助设施建设。
(7)精准农业技术集成类。根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精准技术集成试验基地的特殊性,建设内容及标准在以上(1)~(6)类模块中选择、组合形成外,另根据试验类型,选择配置全球定位、农田信息采集、农田监测遥感、农田地理信息、智能化农机具、环境监测、系统集成、网络化管理等现代化农事操作和管理仪器设备。
对于中央级单位承担的综合性(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根据现有基础和试验工艺流程需要,可建设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用房、仓库及配套用房等,建设规模以试验基地高峰期人员×平均规模计算,但要严格控制。
——建设标准。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按3000万元估算,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按1500万元估算,中央级单位承担的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按照现有基础和试验工艺流程需求设计建设内容,进行投资估算,总投资不能超过3000万元。
4.选项条件
(1)项目单位应为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或与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的省级以上科研机构。
(2)试验基地管理制度规范,人员配备合理。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年均承担科研任务经费1000万元以上,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500万元以上。具有详细基地建设规划和开放共享方案。
(3)试验基地应在项目单位自有用地上建设。
(4)项目申报前应落实必须的前置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规划、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审批(审核)意见。对于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确需征地的项目应取得当地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
(5)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的基地面积应在1000亩以上(渔业类综合试验基地在100亩以上),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面积应在100亩以上(渔业类专业试验基地在20亩以上)。其中,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没有规模限制,应拥有独立完整、空间合理的试验用房;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承担粮棉油类试验基地的科研机构应拥有不少于1000亩的试验田,承担果蔬茶类试验基地的科研机构应拥有不少于500亩的试验田,承担畜产品和水产品类试验基地的科研机构应拥有独立完整的试验场所。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规划投资
规划总投资65.34亿元,其中重大农业科学工程投资3.00亿元,占总投资的4.59%;重点学科实验室投资25.41亿元,占总投资的38.89%;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投资8.28亿元,占总投资的12.67%;农业科学试验基地投资28.65亿元,占总投资的43.85%。
(二)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70亿元,占总投资的92.90%;地方投资4.64亿元,占总投资的7.10%。其中,农业部直属单位和原部属高校承担的项目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地方单位承担的项目由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投资共同解决,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分别为1:0.2、1:0.1、1:0.1。地方投资由各级地方财政或项目建设单位筹措,首先用于工程建设中的田间工程和农业设施等。
(三)年度投资计划
根据年度建设任务,测算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2016年总投资13.0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0%;
2017年总投资13.0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0%;
2018年总投资13.0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0%;
2019年总投资13.0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0%;
2020年总投资13.10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0%。
五、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项目管理
按照规划审批项目,增强建设规划对投资项目安排的约束效力,除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或农业部工作部署另有明确要求外,绝不允许超规划安排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管理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1.强化主体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规划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核、下达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农业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批、建设管理、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农业部直属单位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
2.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和《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NY/T 1715–2009),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相关编制大纲参考附件4、5),并落实项目土地、规划等前置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和施工准备等工作。重大农业科学工程项目要先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他列入本规划的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项目储备制,项目单位可随时按程序申报项目,按项目进程及时纳入农业部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储备一批、论证一批、建设一批的管理机制。
3.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在项目申报阶段,在新启动“学科群”中,积极探索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牵头,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一体化申报方式,整合做大单体项目规模。统一批复后,由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统筹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向各有关单位转移相应资产。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探索竞争性选拔机制,采取现场答辩、专家遴选、当场公布结果的做法,提高项目评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项目实施阶段,积极探索代建制,由专业化管理机构开展单一环节或全过程的项目建设与管理。加强项目全程监管,推行月度调度常态化、现场抽查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4.加强项目公开和信息化管理。按照《农业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农办计〔2015〕116号)要求,在部省两级农业信息网上公开项目申报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信息;在项目审批前对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的作用,项目储备、申报、评审、审批、投资计划、实施、进度、验收等环节全程管理信息化。
落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对于贫困地区申报的项目,优先启动支持。
(二)运行机制
1.绩效反馈机制。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主要预期目标”、项目批复指标、开放共享方案等,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项目单位自评、省级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复评、农业部综合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反馈,推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2.开放共享机制。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以“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以广泛的资源共享为核心,形成实验室与实验站、试验基地的协作网络和数据、信息交汇平台。建立联网管理的科研设施设备共享机制,通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纳入平台管理,并逐步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健全设备开放使用机制,形成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多方使用的共享氛围,基本解决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中重复、分散的问题。
3.建立奖惩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设施装备运行情况的监督。对建设运行良好,绩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并与年度投资挂钩;对重建轻管、运行不畅、设施设备闲置的项目,先行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项目单位实行问责。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在建项目多、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资金使用中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的项目单位列入黑名单,暂停安排后续投资和新项目,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六、环境影响分析
(一)影响分析
1.将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环境改善。规划的建设项目全部结合全国农业区划的10个一级农业区和39个二级农业区布局,充分考虑了区域生态特点,符合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分区战略,基本实现了建设与生态特点相宜。规划的实施,将催生一大批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成果,成果的推广应用,将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面临的资源超强利用、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可能会对环境产生潜在不良影响。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项目运行阶段,实验室、相关仪器装置等在实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化学污染物。试验基地进行农业科研试验时,可能因化肥、农药流失而出现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二)应对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立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控。项目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解决,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三是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污染防控。严格按照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对实验产生的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零排放、零污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与规定,采取减施化肥农药、达标灌溉与排放、污染修复等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七、效益分析
一批重大农业科学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学试验基地建成后,将整体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支撑保障能力,为农业领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奠定物质基础。
(一)显著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通过设施装备和仪器设备的填平补齐,将有效提升我国重大农业科学工程物质装备水平,改善重点学科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站、农业试验基地的设施装备条件,将有利于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凝聚优秀人才,整体提升我国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水平,进而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促进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缩小农业科研设施条件与国际差距
规划的实施,将大力促进科研设备更新,激励项目单位开展自主设计研发,提高设施设备智能化、便捷化和精准化水平,将使我国农业科研条件得到全面提升,逐步向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迈进,改变落后局面,为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创造更好条件,加快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步伐。
(三)为长期性基础性科技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通过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和试验基地建设,将为开展农业生产相关要素基本数据变化长期定点观测、追踪、分析,以及区域科研试验提供有力支撑,改善我国长期在观测、基地建设领域的薄弱状况,为农业科研的原始性科学发现、科学规律认知、新技术研发、科技试验、农业政策制定等提供具有科学价值的基础数据。
总之,从近期看,规划的实施将直接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从长远看,将具有显著的、长远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旦在某一领域取得实质性重大突破,将为现代农业发展开辟巨大的发展空间,形成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直属单位、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推进农业领域贯彻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研究规划提出的工程项目,适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一旦确立,要整合相关科研、运行资金,统筹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对项目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二)保障投入力度
构建中央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投入机制。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农业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建设、升级改造、运行和科研的协调,足额落实规划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鼓励地方财政为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提供必要的项目运行和维护费用,确保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鼓励企业参与规划实施,加强产学研合作。
(三)壮大专业队伍
加强规划实施培训,确保参与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等专业机构,以及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熟知规划思路和项目管理要求,培养懂建设、知科技、会管理、善沟通的复合型人才,为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奠定专业人才基础。加强建设管理人员交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培养一支专业的科研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队伍,促进设施设备分享,提高使用效率。
(四)加强规划管理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围绕规划目标、执行过程、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重点评价投资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或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等指标,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并修改完善规划,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五)营造发展氛围
加强对规划内容的宣传引导,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各类媒体适时向社会发布农业科研设施装备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产出的重大成果,提高社会各界对改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的关注度,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支持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