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营区的规划布局、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样式等,应当严格执行全军军以下部队营区基地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坚决落实北京市城市规划和批准的军队营区规划各项要求,突出军营特点、首都特色、时代特征,严禁擅自建设。”这是近日军委后勤保障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军事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意见》中具体要求的一个方面。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就是要增强部队依法筹建意识,科学筹划安排北京地区军事设施建设,努力做到与北京城市定位相适应,与北京城市规划相协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进一步科学指导驻北京地区部队的军事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意见》从严格落实规划要求、科学构建落实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严控新增规划项目,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关于北京中心城区总建筑规模动态零增长要求,结合军队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计划,统筹论证北京地区军事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北京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区新上项目和建设规模。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关于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和严控建筑规模的要求,以及五环路内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要求,北京地区军事设施建设项目从严控制新征土地,优先调整利用军队空余土地,积极推进现有营院整合调整和内部挖潜。严格落实城市规划要求。坚决贯彻军事设施保护要求。依法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安全保护范围,切实提高军事设施保护水平。同时,加强军队营区内文物建筑和具有革命纪念教育意义的建筑保护,适时对占用文物建筑的办公单位和住户进行腾退,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地方基础设施要深入贯彻国防要求,驻京部队要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清煤降氮、污水达标排放、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为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提出建立军地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规划审批机制、完善联合监管机制。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前研究拟建重大项目的规划可行性,以及重要项目的规划条件等。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北京地区军队在建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擅自调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