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1800和1900兆赫兹频段 国际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射频技术指标和台站设置
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单位:
为保证我国1800兆赫兹(MHz)、2100MHz频段频分双工(FDD)方式和1900MHz频段时分双工(TDD)方式的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系统间的兼容共存,合理、有效地利用频率资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436号),经研究,现制定1800MHz和1900MHz频段IMT系统基站射频技术指标及台站设置要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800MHz和1900MHz频段IMT系统宏基站,即基站每通道的发射功率不小于5瓦特且总功率不小于20瓦特。
二、基站射频技术指标
上述频段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无用发射限值和基站接收机阻塞指标需分别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1、2)。其他射频技术指标参照相关文件或行业标准。
三、台站设置要求
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间耦合损耗不小于50dB。
四、台站管理要求
为预防设备老化造成射频技术指标下降,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对已建基站进行年度抽检,以避免两系统间产生有害干扰。各相关运营商若发现对方新设台站不符合本要求,应立即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反映,以便及时排查。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1: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无用发射限值.doc
附件2: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接收机阻塞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