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工安全函[2016] 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临近年底,既是年初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的冲刺阶段,又是气候多变、事故易发的特殊阶段,特别是近期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为切实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应急响应和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民爆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时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民爆行业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准确把脉、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严防死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管控,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调动各种资源力量,进一步做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运)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作业现场的民爆物品安全管控。要加强区域化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视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工作,保障规范的民爆产品供求关系和健康的区域民爆市场运行秩序,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坚决防控恶性竞争给民爆行业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民爆企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原材料和民爆物品出入厂检验、登记、库存、流向监控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全方位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三、上下联动,狠抓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敢于担当,除了做好职责内的监管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工作,采取联合执法、多措并举等手段,严格民爆物品销售环节工作,切实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出库、入库等全过程安全管控,做到销售手续规范完备、物品流向清晰准确、产品交接把控严谨;要加强民爆物品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犬防”尤其是健全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专项要求,强化专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专用车辆监控平台,做到实时掌控专用车辆运行状态,保持专用车辆的正常、规范运行;要健全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强化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应急工作,提高对各类危险因素辨识处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变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民爆物品销售环节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四、多措并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并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当前,要重点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抓好易燃易爆危险性原材料管理和民爆物品仓储环节的安全条件考核,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遏制民爆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