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告
工信部信软函〔2016〕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2016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四批)
1.ECP41010016018 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