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工信厅通信函〔2016〕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一季度全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季度情况
2016年一季度,31个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均报送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见附件1)。从本季度开始,增加受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备案情况。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共申报质量监督项目37706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0579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实体抽查项目1058项,抽查发现问题24项(见附件2)。
(二)安全生产情况
本季度未收到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2015年四季度发生的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架空光缆施工作业较大触电事故,已由茂名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情况作出批复(相关处理详见附件3),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茂名市万昌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市分公司、海南邮电建设四方联营公司均为事故的责任单位,由茂名市安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认定茂名市万昌通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由茂名市安监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其他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批准刑事拘留(部分潜逃人员被网上追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站底座地脚螺栓未做防腐保护,工作地线与保护地线未使用规定颜色线缆或色带区分,工作地线与地线引出扁钢连接不牢固;二是蓄电池未进行抗震加固,不符合设计规定;三是光缆交接箱、走线架、光缆加强芯和光缆成端屏蔽层未做接地保护。
(二)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信企业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二是设计企业未按规定计列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三是施工企业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未经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是监理企业未按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工程变更程序。
三、2016年第四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8个省公司进行逐项整改,并对涉及参建单位的问题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的28个工程项目(含8个总部直管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督促存在问题的6个省公司逐项进行了整改,存在问题的26个项目(含6个总部直管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集团公司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同时,部署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工作,优化完善制度流程,有效避免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4个省分公司逐项目、逐环节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的22个项目(含6个总部直管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为切实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在建和未竣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抽检材料设备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我部于上季度对2015年抽检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中国电信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调换合格产品,对供货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扣减相应后评估分数。同时,在全集团设置到货检测送样完成率考核指标,将其纳入省公司供应链绩效管理指标,强化到货检测管理水平。中国移动对通报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按照已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建立了“四位一体”立体式检测机制,通过驻厂、大区、到货、飞行检测手段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采取“一点触发,多点协查”的管理手段,对各省公司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加大抽检频次,并对关键物资在工程验收时严把质量关。中国联通相关省公司针对通报中反映的蝶形光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再次进行阻燃性能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蝶形光缆启动全部库存换货工作,在厂验、厂检符合要求后方可供货。
四、相关要求
各通信管理局要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16]311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要加强信息化监管,督促企业使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季度做好本地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2项实体抽查项目清单),并做好通报问题项目的后续跟踪和督促整改工作。
各企业要加大对通报问题的整改力度,从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检查等多方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各集团公司总部应于7月底之前将《2016年一季度抽查工程项目存在主要问题汇总表》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部将在下季度通报整改情况。
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职责范围内,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对茂名市电白区架空光缆施工作业较大触电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理、整改工作。
3.滨海新区施工工地“10.21”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