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一揽子"重点突破组织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关于组织方式。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不支持联合体),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企业投标文件需项目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投标人已承担工业强基重点突破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工业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三、关于项目管理的要求。
一是项目延期超过1次的,不再下拨后续资金;二是推荐单位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部(规划司);三是实施方案到期不申请验收或按规定不予验收的,收回已下拨专项资金,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承担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四是具体验收过程将按照《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执行。
四、关于项目库建设。
为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
(联系人及电话:王万010-68205132,冉亮010-6820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