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以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要充分发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并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以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