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水泥熟料错峰生产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要求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在2020年前实施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常态化。根据自治区东部地区大多数水泥熟料企业的要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盟市的水泥熟料企业原则上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期限5个月。支持和鼓励各盟市适当延长错峰生产时间。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督促所辖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监督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水泥窑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环境和节能减排设施,实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