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集成电路线宽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支持方式:
税收优惠
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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