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增加电厂系统接口改进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3〕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对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增加电厂系统接口的改进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系统接口改进,确保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增加电厂系统接口改进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3〕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对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增加电厂系统接口的改进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系统接口改进,确保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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