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主给水可靠隔离改造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8〕56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主给水可靠隔离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主给水可靠隔离改造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8〕56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主给水可靠隔离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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