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保部 > 内容

关于认可《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0版)的复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4-11 09:15:16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的报告》(福核设计发〔2013〕2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0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4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上一篇:关于批准颁发2013年第三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颁发和换发2013年第一批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