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报送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的报告》(福核设计发〔2013〕2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0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4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你公司《关于报送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的报告》(福核设计发〔2013〕2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0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4月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上一篇:关于批准颁发2013年第三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颁发和换发2013年第一批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