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后临界控制点释放的请示》(中核运行安发〔2013〕1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3年4月18日至20日对秦山核电厂进行了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下,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秦山核电厂第十五燃料循环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在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秦山核电厂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4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核电公司。
附件
秦山核电厂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3年4月18日至20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
(三)《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机组上一燃料循环的运行情况;
(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活动的实施情况;
(三)换料大修活动的实施情况:
(1)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维修活动的执行情况;
(2)定期试验与性能试验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
(3)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的在役检查情况;
(4)燃料管理及装卸料活动的实施情况;
(5)安全重要系统及设备变更的实施情况。
(四)大修期间运行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异常事件;
(五)大修期间的应急、辐射防护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情况;
(六)机组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条件的具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苏州核安全中心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1)。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运行)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检查(名单见附2)。
本次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文件检查、现场检查及对话访谈等方式进行,中核运行对检查活动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果和要求
(一)机组上一燃料循环的运行情况
秦山核电厂自2011年12月9日开始第十四次燃料循环运行,于2013年2月20日开始第十四次换料大修。在第十四次燃料循环运行周期内,机组总体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运行事件,三道屏障保持良好。
(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活动的实施情况
本次换料大修,秦山核电厂严格按照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和规定、对各项活动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
(三)换料大修活动实施情况
本次换料大修工作截至目前进展顺利,主要的预防性和纠正性维修、修改、定期试验、性能试验等项目均按计划顺利进行;并已完成了第十四次换料大修(R14)期间装卸料工作。
截至4月19日,本次大修中的预防性维修571项,已完成558项,待完成的13项。以上剩余项目应按照大修计划进行。纠正性维修12项,已完成11项,剩余1项。
截至4月19日,本次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应完成的安全相关定期试验和性能试验共95项,已完成74项,已完成的试验结果合格,待执行21项。以上剩余项目应按照大修计划于临界前完成。
截至4月19日,本次大修中的安全重要修改18项,17项已完成,1项基本完成。
本次大修期间,电厂按照计划实施了97项在役检查,所有项目均已完成,结果满足验收准则要求。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选取的12项专项监督检查项目,已关闭10项,临界前还剩2项待关闭,剩余监督检查项目将在机组达到相应状态后实施。
(四)大修期间运行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异常事件
第十四次燃料循环周期内,秦山核电厂未发生执照运行事件。检查组抽查了机组状态转换记录等有关文件,结果表明电厂系统、设备运行工况、检测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对于本次大修期间发现的3组控制棒驱动机构下部Ω焊缝渗漏的问题,电厂已对所有37组控制棒驱动机构及2组热电偶管座的Ω焊缝进行了超声和涡流检查,共发现21组Ω焊缝有记录性显示。出于保守考虑,电厂对所有39组Ω焊缝进行堆焊(OVERLAY)处理。堆焊后进行无损检查,结果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电厂已对此问题开展根本原因分析,并制定了加强监督的措施。
对于本次大修期间发现的2组燃料组件(YQ-30K9已用3个循环不再入堆,YQ-30MC只用1个循环还将入堆)相互刮擦导致燃料组件导向翼翻边的问题,电厂已对2组燃料组件进行了外观检查未发现异常,进一步的啜吸检查也表明燃料包壳未发生破损。电厂已对此问题及第十三次燃料循环发生的类似问题开展原因分析,并对以后的换料操作制定了纠正措施。
(五)大修期间的应急、辐射防护及放射性废物管理情况
本次换料大修,电厂采取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集体和个人剂量均小于目标管理值,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和固体废物产生量均控制在管理目标值以内。
(六)机组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条件的具备情况
机组本次换料大修主要的定期试验、性能试验等项目均按计划顺利进行,反应堆首次临界所需文件已基本齐备,在完成剩余工作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具备重新临界启动的条件。
检查组要求中核运行应按计划完成本次大修临界前剩余的各项工作,确认相关系统、设备的状态满足临界运行技术规范的要求。中核运行应将以上项目完成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针对控制棒驱动机构下部Ω焊缝渗漏异常问题,电厂应制定措施以加强对控制棒驱动机构Ω焊缝的跟踪、检查:在后续的每个检查间隔内完成对外围控制棒驱动机构下部Ω焊缝的表面PT检测,并加强对其它Ω焊缝的目视检查。
(二)针对本次大修期间2组燃料组件相互刮擦导致燃料组件导向翼翻边的异常问题,电厂应在以后的换料中采用完善后的换料操作程序,以避免类似的刮擦事件的发生,并在后续大修中对受影响的燃料组件进行跟踪检查。
(三)针对检查中发现程序不完善和未完全按程序执行等方面的问题,电厂需制定纠正措施,持续改进。
中核运行应认真落实以上要求,并将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在机组临界后一个月内报国家核安全局。
附1
检查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
1 | 侯 伟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二司核电一处 | 处 长 |
2 | 刁锦辉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二司核电一处 | 副处长 |
3 | 张立军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二司核电一处 | 项目官员 |
4 | 韩文平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副主任 |
5 | 陈卫平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处 长 |
6 | 林唯波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
7 | 王家彦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
8 | 王 玢 |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监督员 |
9 | 杨 堤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副总工 |
10 | 张 跃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部门副主任 |
11 | 毛 欢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
12 | 孙海涛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高 工 |
13 | 王 臣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助 工 |
14 | 刘泽军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高 工 |
15 | 杨 鹏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
16 | 车树伟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师 |
17 | 刘 畅 |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 工程师 |
18 | 李卫星 | 苏州热工研究院 | 高 工 |
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
1 | 顾建军 |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 | 处 长 |
2 | 步伟东 |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 | 科 长 |
3 | 马明泽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4 | 吴炳泉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 | 副总经理 |
5 | 黄志军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 | 副总工 |
6 | 黄国炤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 | 处 长 |
7 | 赵永定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处 | 处长助理 |
8 | 兰文奎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仓储中心 | 副处长 |
9 | 陈 梁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维修一处 | 处 长 |
10 | 沈国章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核安全处 | 处 长 |
11 | 赵志德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技术处 | 处 长 |
12 | 陆 敏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维修支持处 | 科 长 |
13 | 林学忠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运行一处 | 副处长 |
14 | 钱厚军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维修一处 | 副处长 |
15 | 徐士明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技术处 | 副处长 |
16 | 吴佑聪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维修支持处 | 主任工程师 |
17 | 汪兆强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一厂维修二处 | 副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