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2月,环境保护部对天津市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宁河县、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承德市、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江苏省宿迁市、淮安市、河南省焦作市、陕西省渭南市、铜川市等14个市(县、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查行动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沿途查看了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等大气污染面源排放情况。
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的进展情况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共42项,见附件。
环境保护部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市人民政府,督促依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继续进行“一月一督查”,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