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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15 14:50: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30日我部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6〕114号 2016-8-8
2 关于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6〕115号 2016-8-11
3 关于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6〕142号 2016-10-21
4 关于不予批准宁波-舟山港外钓30万吨级油品公共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16〕1214号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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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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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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