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和指导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掌握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经济成本、达标技术和达标率,持续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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