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依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经研究,我部决定对7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厅(局)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完成督办任务后,由你厅(局)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部将适时赴现场进行核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坤 范娟
电话:(010)6655648266556480
传真:(010)66556472
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依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经研究,我部决定对7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厅(局)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完成督办任务后,由你厅(局)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部将适时赴现场进行核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坤 范娟
电话:(010)6655648266556480
传真:(010)66556472
上一篇:关于同意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调整2018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的复函
下一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