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确保实现“十二五”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日前出台了《河北省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河北省将通过开展“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节能技术改造、“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等十大节能减排工程,有效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规划》提出,到2015年,河北省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8%(比2005年下降34.4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分别减少9.8%、12.7%、12.7%和13.9%。到2015年,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
河北省将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根本举措,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煤,结构节能占比比“十一五”提高39.2个百分点。通过着力优化工业结构,力争到2015年,河北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淘汰电力、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装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电动机、变压器等耗能产品,减少能源消耗1538万吨标煤。“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将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力争到2015年,“双三十”重点县(市、区)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