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近日印发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城市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或因周边市政管网不完善、不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这一方案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四方面明确了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任务。其中包括,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城市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全面推进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与市政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严格执行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在此基础上,建立实施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2019年底前设区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强化运营维护,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等。
广西还提出强化监督问责,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根据计划,到2019年底,南宁市开展排水管网整改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以上,除南宁市以外其余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