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安排140.4亿元用于强化生态治理,同比增长41.8%,为历年投入最多。
据了解,140.4亿元财政资金中,河北省安排了82.3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用于农村清洁取暖、露天矿山整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火电关停淘汰、天然气储气设施奖补等;国土海洋生态修复30.7亿元;白洋淀周边生态环境治理5亿元等。
提交大会审议的《关于河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显示,过去的一年中,河北省共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3.72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一,省级下达资金89.3亿元,投入力度为历年来最大。
2018年,河北省财政及时拨付农村“双代”补助资金66.27亿元。投入省以上资金54.5亿元,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扩大到165个县(市、区)。支持太行山、雄安新区、张家口等造林绿化以及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建设,完成营造林面积987万亩。财政资金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