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长江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实现全面禁捕,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地区生态
环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恢复性增长。
《实施意见》以落实保护优先,在强化生态修复,系统保护修复为原则的基础上,主要开展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开展濒危物种保护行动,加强水域生态
环境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到2035年,青海长江流域段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记者 马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