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推进。召开岷江(阿坝州段)河长制工作培训和推进会,开展岷江(阿坝州段)河长制督导工作。督促汶川漩口工业集中区安装临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上传在线监测数据,汶川县漩口污水处理厂现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试运行。
三是加强整治。开展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组织开展汶川县、茂县、理县和松潘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投入资金8371余万元,新建取水大口井7口、取水管道11.4公里和截污管网4.45公里,设置隔离设施12200米、标识标牌138个,拆除与供水无关的建筑面积4400立方米,完成交通穿越整治1处,完成畜禽养殖整治1家。
四是专项检查。开展岷江流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岷江流域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化工园区环境以及管理情况、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情况、涉危涉重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垃圾填埋场应急管理情况及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