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启动预案。认真实施《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督促落实环境安全防控主体责任,梳理核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和暂存情况;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制定《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建立危险物料清单,切实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
(3)紧急排查。3月25日-29日,生态环境厅组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环境应急与信访处、固管中心、应急中心等人员,分3组对德阳、绵阳、泸州、宜宾、乐山等9个市(州)开展环境风险紧急排查,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综合治理,督促各地落实环境风险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