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完善监理工作体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在委托大区项目监理部开展基金项目监理工作现有工作格局的基础上,按照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多方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基金中心、项目监理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理工作体制。
在创新监理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监理工作模式,逐步拓宽社会化监理范围,依托监理部向社会公开招标,优选社会监理力量加强项目监理;逐步推广旁站式监理;完善监理工作约束激励机制,通过对监理单位绩效考核、监理工程师动态考核,建立监理工作任务和监理工程师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委托监理合同执行和监理工作情况检查,对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进行跟踪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