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基础[2016]2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我们针对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问题,从打通全链条、构建大平台、创建新模式等方面,梳理形成一批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抓紧启动第一批重点项目
在港口及物流枢纽集疏运铁路建设、铁路物流基地、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路港建设5个方面,启动63项重点项目(见附件)。对已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力争年内或明年开工建设。
(一)港口及物流枢纽集疏运铁路建设项目。加快推动建设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铁路专用线、武汉港江北铁路二期、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等12项工程建设,优化港口及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布局,充分发挥水路和铁路运输组合优势,提升运输效率。
(二)铁路物流基地工程。建设石家庄南一级铁路物流基地、南京尧化门一级铁路物流基地、天津西堤头二级铁路物流基地等16个具备集装箱办理功能的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强化铁路集装箱骨干作用,优化运输结构,加快铁路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三)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呼和浩特沙良物流基地、佳木斯铁路物流基地、厦门前场物流基地等21项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缓解铁路货场进出流通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
(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政府部门物流相关政务信息汇聚,巩固和拓展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NEAL-NET)建设成果,加快交通运输行业交换节点建设,开展一批互联示范应用,完善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有效衔接,实时开展数据共享,提升交通物流融合事中事后监管及综合治理能力,为宏观调控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公路港建设工程。实施宿迁、温州、金华、台州、合肥、六安、漳州、商丘、荆门9项公路港建设工程,构建覆盖面更宽的公路港物流平台,完善全国运营体系。
二、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一)请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定期汇总表中项目基本情况和进度,提出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于每月28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将定期召开交通物流融合发展项目协调推进会,听取有关方面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三)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拓展、滚动调整有关项目,以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推进的方式,不断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四)我们将结合项目储备和进展情况,择优遴选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并视情况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