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提升运输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9-2023年)。
二、规划方案
(一)规划目标
依托干线铁路及城际铁路,构建覆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铁路客运网络,南宁至北部湾经济区节点城市1小时左右到达,基本覆盖区域50万人口城市。
(二)建设安排
近期规划建设南宁—横县—玉林、南宁—崇左城际铁路,总里程325公里,其余线路待远期条件成熟后再适时启动。
三、项目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
近期建设项目投资约517亿元,资本金比例50%,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项目沿线地方财政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解决。
四、规划实施及有关工作要求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负责组织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好建设标准和方案。结合项目在区域路网的定位,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优化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财务效益。
(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不得以各类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财政出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研究制订价格、运营补亏等政策,科学规划、稳妥推进沿线土地综合开发。
(三)做好交通一体化衔接方案。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等情况,加强与干线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紧密衔接,优化与铁路客站、公路客站等主要客流集散中心的换乘方案,同步建设城市相关配套设施。
(四)重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审核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批复文件及时抄送我委,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测,适时向我委报告规划实施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