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到2019年底前,河南省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完成既定目标。《方案》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和49条具体举措,其中,将压减和加快退出有色行业低效产能,并对电解铝行业和碳素行业开展非电行业提标治理。
《方案》提出,将加快退出低效电解铝产能,开展碳素企业排查,列出10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碳素企业清单;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新乡等省辖市列入清单的企业,2019年要减少碳素产量50%,并积极推进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碳素企业退出。《方案》鼓励各市提前关停清单内企业及相关企业设备。
《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电解铝和碳素(含石墨)企业完成非电行业提标治理:电解槽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煅烧、焙烧工序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生产能力10万吨/年及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独立铝用碳素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此外,《方案》还要求,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玻璃、耐材企业,研究纳入惩罚性电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