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官网19日公布,11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9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70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89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42亿元(全部是新增一般债券),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下同)417亿元。
今年前11个月累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014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1913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101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232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782亿元。
1月至11月发行的新增债券中,新增一般债券8025亿元、占当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8300亿元的97%;新增专项债券13207亿元,占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3500亿元的98%。
据财政部介绍,1月至11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6.1年,其中一般债券6.1年、专项债券6年;平均发行利率3.9%,其中一般债券3.89%、专项债券3.9%。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
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290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8616亿元,专项债务74287亿元;政府债券18033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2565亿元。
截至2018年11月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5年,其中一般债券4.4年、专项债券4.6年;平均利率3.51%,其中一般债券3.49%、专项债券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