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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经报部领导批准,现将《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责任司局(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3月5日 附件 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教育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按照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协调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以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 1.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组织教育系统干部、专家、教师在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的同时,重点学习十八大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高校人才工作者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人才工作专题研讨班。(人事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 加强人才政策和重大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宣传普及科学的人才观,宣传教育人才工作新成效新进展,宣传优秀人才创新成果和先进事迹。树立和宣传师德模范,继续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办好《教育人事通讯》。(部新闻办、人事司、教师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3. 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坚持育引并举,以用为本,着力吸引和培养一批高校学科领军人才。指导高校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改进完善评审工作,强化竞争择优机制,体现评审政策导向,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充分发挥长江计划品牌效应,促进人才总量增长、合理流动,提高引才聚才的质量水平。改进整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形成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新体系。(人事司) 4. 参与实施“千人计划”。按照“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要求,积极推动高校参与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实施。改进完善“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评审推荐工作,研究落实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高校“千人计划”专家的管理和服务,配合完善“千人计划”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驻外教育处组重要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联系沟通。制订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审核评价指导性规范。指导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事司、国际司、规划司) 5. 推进落实“万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教学名师分类评选实施细则,强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政策导向。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健全完善评审专家遴选规则,充实评审专家库。研究制定落实教学名师配套支持措施。通过教学名师计划和教育家成长丛书等平台,宣传教育家,支持培养教育家的成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初选工作。(人事司、教师司、高教司、职成司、科技司、社科司、财务司) 6. 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政策创新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集成国家人才发展政策资源和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健全高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拓展完善优秀人才支持体系,实施 “2011计划”,探索开展高校人才特区建设试点,以优秀拔尖人才创新团队计划项目和用人机制改革促进协同创新,进一步推动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建设。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研究促进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与创新具体措施,鼓励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表彰活动。(人事司、科技司、社科司) 7. 做好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掌握一批教育系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名单,建立重大疾病情况报告制度。调整补充教育系统中央联系专家名单,更新维护专家信息库。探索以现代信息手段联系服务专家的新方法,开发教育系统专家信息管理软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培训计划。(人事司) 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8. 大力培养青年英才。参与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重点实施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区。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教师等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国际传播后备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高教司、教师司、国际司、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9. 建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规划司、高教司、职成司、研究生司) 10. 加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改进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建立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规划司、研究生司、学生司) 11. 构建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开发国际合作,推进高等学校(院系)国际化建设。推动科技、文化和社科理论等青年人才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采取措施吸引境外学生来华留学。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办好开放大学,建设网络化、开放式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组织实施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国际司、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职成司、科技司) 四、完善人才开发政策措施,加大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区域、行业人才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12. 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开发支持力度。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大力推进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综合实力。实施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深入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与少数民族高端人才计划。积极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为新疆和西藏提供重点支持的意见。研究制定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5年规划、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5年行动计划。配合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落实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继续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和人才援疆、援藏、援青及对口帮扶贵州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项目。(高教司、民族司、学生司、教师司、人事司) 13. 支持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结合、行业指导,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开展地方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中职学校建设,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教育集团建设计划。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与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普及性培训、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三位一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职成司) 五、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14. 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落实《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加强高校人才工作联系点工作指导,建立联系点会议制度。依托有关高校开展人才发展政策理论研究,编写发布高层次人才发展年度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开展2013年度教育人才资源统计。(人事司、规划司) 15. 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实施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配合实施好国家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相关重大人才工程。参与实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政策,积极培养和推荐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到相关国际组织任职工作。(人事司、教师司、科技司、职成司、国际司、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 16.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扩大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研究制订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推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博士后制度。研究高校离退休教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教师司、人事司) 17. 统筹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推进以高校主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核增直属高校编制为重点的专项改革。研究制定直属高校职员队伍建设意见和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完善直属高校人事分配宏观管理体制。支持试点学院探索教师退出机制。(人事司、教师司、综改司) 18. 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健全教育人才工作推进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部党组领导、协调小组统筹、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人才工作格局。完善教育人才工作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交流和督促落实机制。健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制度和人才信息沟通报送机制。(人事司) |